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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雷山县司法局
主要负责人:杨海 雷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单位简介:雷山县司法局是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雷山县丹江镇红屯堡司法局
办公时间: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5-3331291
邮政编码:557199
邮箱:1922668739@qq.com
受理投诉、信访部门:局办公室
受理投诉、信访电话(传真):0855-3331291
电子邮箱:1922668739@qq.com
二、雷山县司法局下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新闻宣传、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统计、保密、信访、建议提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管理本系统普通密码工作;负责局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应急调度、协调、指挥工作;承担收集并报告本系统重要动态信息,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形势,协调处理全县重大案件和事件;拟定机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及督促落实;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机关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司法所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劳动工资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物资装备、法律援助经费和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司法行政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法律援助经费和基建投资的使用;编报县司法行政机关的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及基层司法所的财务管理、统计、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业经费和国有资产管理上报等工作;负责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冷可双
办公电话:0855-3331291
(二)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股(社区矫正中心、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拟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实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社会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及社区矫正场所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培训、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潘昌杰
办公电话:0855-3331291
(三)中共雷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和法治建设督察等工作;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工作;协调督促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策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工作,为县人民政府的重大改革、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审查县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合同并提供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书;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代理县人民政府办理民事法律事务等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聘任、考核等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张燕
办公电话:0855-3331291
(四)法治工作管理股(基层工作管理股、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股、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雷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承担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承担普法依法治理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规划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负责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公证员工作,承担公证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工作;承担全县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和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仲裁机构登记管理的初审,以及派驻政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工作;承担司法鉴定人、公证员、仲裁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配合做好军民融合相关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承担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许可初审、律师执业证许可初审工作;管理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初审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初审;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律师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指导全县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承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以及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乡镇、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县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工作;负责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统计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张应周
办公电话:0855-3332110
(五)行政复议与应诉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承办依法应由县人民政府管辖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立案工作;承办依法应由县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承担县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出庭应诉经过行政复议后以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未经行政复议以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审查、立案、审理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工作、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和配套性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调查研究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行政诉讼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承担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乡镇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指导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承担“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县司法局“放管服”有关工作;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等工作,负责依法确认和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对全县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统一规范和管理;负责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负责组织、指导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和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职责。
负责人:王立群
办公电话:0855-3331291
(一)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州决策部署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