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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部门名称:安龙县司法局
二、主要负责人:吴清萍
三、联系方式:0859-5210164
办公地址:安龙县司法局
办公电话:0859-5210164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周一至周五(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通讯地址:安龙县栖凤街道办事处迎宾大道南横路1号
传真:0859-5210164
电子邮箱:492141331@qq.com
邮编:552400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的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新闻宣传、机要、档案、督办、政务公开、统计、保密、信访、安全保卫、建议提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
负责人:罗元泽
联系方式:0859-521016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办公地址:安龙县司法局大楼313办公室
邮政编码:552400
(二)行政复议应诉股
承办依法由县人民政府管辖行政复议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立案审查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工作。负责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和配套性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依法由县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复议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调查研究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诉讼工作中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指导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行政复议审理工作。承担经过行政复议后以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的办理。指导、监督未经行政复议以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
负责人:杨出玲
联系方式:0859-521016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办公地址:安龙县司法局大楼113办公室
邮政编码:552400
(三)政府法律顾问室
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工作。为县人民政府的重大改革、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审查县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合同并提供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书。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代理县人民政府办理民事法律事务等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指导行政裁决、行政赔偿工作。
负责人:王敏
联系方式:0859-521016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办公地址:安龙县司法局大楼109办公室
邮政编码:552400
(四)法治督察和行政执法监督股
牵头组织法治督察工作。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组织实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州、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审核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行为,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拟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不按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执法工作的单位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或决定书。推进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负责人:韦宇
联系方式:0859-521016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办公地址:安龙县司法局大楼109办公室
邮政编码:552400
(五)社区矫正管理股
拟订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开展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张镇
联系方式:0859-521971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办公地址:安龙县司法局大楼208办公室
邮政编码:552400
(六)普法办
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县法治宣传教育有关工作,局机关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职责。指导、监督全县普法宣传、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各部门、各镇(街道)、各行业法治创建工作。承担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督促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负责人:卢兰
联系方式:0859-521326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办公地址:安龙县司法局大楼505办公室
邮政编码:552400
(七)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负责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指导各部门、各镇(街道)、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承担拟订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州、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措施,承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接受各部门、各镇(街道)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
负责人:蒋乐贤
联系方式:0859-521326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办公地址:安龙县司法局大楼504办公室
邮政编码:552400
(八)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承担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指导司法所远程视频会见工作。配合做好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负责人:王访
联系方式:0859-521016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办公地址:安龙县司法局大楼410办公室
邮政编码:552400
(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承担规划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规划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指导、监督公证机构、公证员工作,承担公证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工作。负责“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服务工作。承担全县公证员和公证机构的登记初审管理等工作。承担公证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承担派驻政务中心法律服务窗口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梁佳佳
联系方式:0859-521016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办公地址:安龙县司法局大楼107办公室
邮政编码:552400
(十)律师工作管理股
监督执行有关律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律师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指导监督工作;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承担律师行业监管,指导、监督、实施律师事务所、律师违法执业处理工作。指导全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承担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许可初审工作。监督、实施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执业处理工作。承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负责人:王访
联系方式:0859-521016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办公地址:安龙县司法局大楼412办公室
邮政编码:552400
(十一)装备财务保障科
负责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管理使用工作。承担本系统专用设备、警用车辆等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局机关的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工作。
负责人:景诗棋
联系方式:0859-521016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办公地址:安龙县司法局大楼401办公室
邮政编码:552400
(十二)政工科(警务室)
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人事工作和警务督察工作。承担拟订司法行政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工作。承担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
负责人:邓美
联系方式:0859-521016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17:30(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办公地址:安龙县司法局大楼311办公室
邮政编码:55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