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县财政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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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名 称:从江县财政局

简 介:从江县财政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负责人:吴 雄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855-6418097

地址:从江县江东南路12号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855-6418097,负责人:杨再伟)。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督办、会务、信息、机要、保密、宣传、人事、档案、财务、接待、建议提案、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机关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县财政信息服务管理工作;承担局计算机及网络保密工作。

(二)综合与经济建设股(负责人:蒋 波)。

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参与拟订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住房、物价、国有土地使用、矿产资源使用制度改革和其他体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议;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工作;承担彩票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各类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办法;监督和指导政府采购机构的相关工作;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执行计划,处理政府采购中的投诉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专控商品和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承担全县社会购买服务方面有关工作。

承担发改、工业、交通、资源、建设、 旅游、商务、粮食、供销等方面部门预算初审的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技术投资的计划和有关政策;参与项目安排并组织审查基本建设等工程预算;承担归口县级部门项目库管理工作;拟订并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和执行政府外债管理的有关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其他项目资金的财政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承担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负责PPP公私合营运作及相关资金管理工作。承担乡村债务化解补助资金和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励补助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对政府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进行审查,对超概(预)算、超投资规模进行监督;对委托中介机构的审查结果进行复核把关。

(三)会计与绩效股(负责人:苏 海)。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和会计信息化标准;负责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会计电算化培训工作;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承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和会计电算化工作;指导代理记账管理工作;受省、州财政部门委托,承担有关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检查以及涉及会计中介机构管理等方面工作;建立财政支出绩效综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承担全县重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的立项和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负责本局内部的监督查检以及局内部目标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参与拟定地方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规章及有关实施细则草案;承局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牵头组织行政复议、仲裁和应诉工作;牵头组织本局行政法制审批、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以及联系政务服务中心等方面工作;承担局机关重大工作报告起草和审核工作;从事财政、经济、会计、税收政策等方面的研究,开展财源建设和财政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参与财政学术交流活动;负责全县财政系统的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承担指导基层财政所业务工作和运转保障资金管理工作;指导“乡财县管”“村财乡代管”有关工作。

(四)预算编审股(联系电话:0855-6418098,负责人:谢全林)。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政府公共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年度预决算草案和办理预算追加事宜;审核报批部门预算项目调整申报事项;审定、批复县级部门预算;承担县级转移支付工作;编制县级年度预算;汇总全县预算;负责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编制向县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的年度财政决算和承担与县人大财经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审核部门提出的年度预算编制计划,汇总县直部门预算;监督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预算,提供有关部门预算定额、部门预算政策咨询。

(五)国库股(联系电话:0855-6418439,负责人:陆盛方)。

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组织预算执行和分析预测;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帐户、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拟订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制度和具体办法;承担行政事业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等非税收入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承担县级非税收入的收缴管理和稽查工作;指导全县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管理全县财政票据。负责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审核办理各预算单位的财政直接支付业务和授权支付业务。

(六)社保与行财股(负责人:王明丽)。

承担人社、民政、退役、卫生健康、 行政、政法、党派、群团、市监、民宗、教科、文旅等方面部门预算初审的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归口县级部门项目库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健康、民政、退役、政法等支出,拟订并执行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贯彻实施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相关法规、制度,研究拟订县级行政、政法和教科文卫事业改革的措施。建立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有关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

(七)农财股(负责人:秦 浩)。

承担农业农村、林业、水务、气象等部门预算初审的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及措施,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拟订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归口县级部门项目库管理工作;管理、分配和监督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参与安排财政扶贫资金;建立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对支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并提出建议。组织实施中央、省、州对农民各项直接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八)地方债务与国资企业股(负责人:吴相成)。

承担地方债务政策的拟定、协调配合和研究工作;承担政府性举债和中央代发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管理;负责内债有关管理工作,管理地方政府债券,拟定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制度;承担政府融资涉及财政相关业务;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负责债务审核、融资计划编制、债务数据统计分析和监管;完成其他债务管理方面工作。拟定支持和扶持企业产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财政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绩效评价体系并进行绩效评价和追踪问效;负责汇总编制地方企业(含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关工作;负责地方企业(含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参与县级国有企业的产权登记等基础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相关外资企业进行管理;承担地方金融政策的拟定,研究支持地方金融业的有关财税政策;承担财政涉及金融方面的贴息、补贴等政策性金融业务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维护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完成其他财政金融方面的工作。实行国有资产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履行对国有企业进行财务监督、风险控制;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企业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全民所有制资产、资源性资产进行分类监管,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确保全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本级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划转、处置(核销)、确权、出租、担保管理,建立国有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负责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编制和征收,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履行国有资源的开发及整合职责;推进国有企业的转型改革等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所属事业单位

(一)从江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联系电话:0855-6414796,负责人:卢利珍)。

为从江县财政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财政局审核指导预算单位支付业务提供服务。主要是依据《预算法》《会计法》,协助局机关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政策法规,协助局机关处理预算单位财政代管专户录入相关工作,从事对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资金、授权支付资金、其他财政资金的支付业务工作;协助局机关管理预算单位支付信息,为预算单位查询有关支付信息提供服务,按时向财政局提供财政资金支付和清算信息;协助局机关开展“金财工程”建设管理保障工作;协助局机关做好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维护及管理工作,对发现的违反财政经法规、纪律、没有用款计划、不符合手续等违反法律法规制度的支付申请不得支付,并及时向局机关归口股室通报情况,协助做好相关处置等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财政局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从江县国有资本运营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55-3919977,负责人:林 丽)。

为从江县财政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国有资本运营提供综合服务保障。主要是开展国有资本运营、财政金融、投融资等政策咨询;承担县属国有企业投融资方案咨询、项目设计、培训服务;开展国有资本运营信息咨询、投资咨询、项目设计及效益分析;为国有企业的资产、资源和资金统筹和调度提供服务;为企业改革改制和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提供服务。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从江县基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负责人:张昌龙)。

为从江县财政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从江县基层财政事务提供服务保障。主要是为乡镇财政管理提供服务保障;为县财政局实施中央和省对财政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提供“村财乡代管”试点改革的有关服务。完成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从江县财政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55-6410876 ,负责人:石宏刚)。

为从江县财政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全县财政工作提供综合服务。主要是为县人民政府协调各金融机构、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提供服务;为协调解决金融业改革与发展中应由地方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提供服务工作;为有关部门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监测、提示、防范化解和处置金融风险提供服务;为制定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供建议和相关服务;为有关部门查处和打击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做好服务工作;为做好辖内重大项目融资、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初审及推荐提供相关服务工作;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决算等进行评审及审核相关服务工作;做好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决算审核的相关服务工作;对委托中介机构的审查结果材料收集并送到局机关进行复核;完成局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从江县财政局

从江县财政局

从江县财政局工作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财税规划和财税改革方案。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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