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各部门职责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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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及职责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应急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和群团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负责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瑞真      联系电话:0531-76880388

自然资源管理科

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普法宣传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相关工作。落实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及自然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等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和各类用地管理。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拟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和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以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承担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成果管理、地图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地质灾害预防、治理和森林防火相关工作。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管理工作,拟订相关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负责造林、营林、封山育林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发展。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农村绿化建设管理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负责全民义务植树工作。指导、监督古树名木、珍稀树木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申报有关工作。承担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经营利用和疫源疫病监测以及疫病防控。负责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和流转工作。负责林木种苗、花卉、草种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良种选育、审定、示范、推广等工作。承担林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执法监察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功能区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协调处置自然资源重要信访事项和群体性突发事件。

 负责人:张瑞真      联系电话:0531-76880388

直属单位

济南市钢城区国土空间综合服务中心

(一)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承担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预警、评估辅助工作。

(二)参与制定土地收购储备年度计划和方案,承担土地收购、储备、交易有关工作。

(三)承担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用)事务性工作。

(四)承担土地储备资金预决算方案编制工作;负责土地储备及征收相关费用核算工作;承担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收支业务经办工作。

(五)参与拟订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专项规划和方案,承担土地开发利用工作。

(六)承担全区矿产开发、地质勘查、环境监测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承担生态环境修复项目实施工作。

(七)承担自然资源统计工作,做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价值评估等辅助工作。

(八)承担全区耕地保护工作,承担永久性农田划定辅助工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九)承担国土资源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工作。

(十)参与处理自然资源投诉举报、信访和违法行为的处置工作。

(十一)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吴秀亮      联系电话:0531-76880388

济南市钢城区林业保护和发展服务中心

(一)参与拟订林业发展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参与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实施。

(二)承担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工作;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三)承担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承担林业有害生物调查监测、综合分析、数据测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承担森林病虫害防治与检疫技术培训;承担林木种苗和木材产地和调运检疫辅助工作。

(四)参与拟订全区森林防火规划,参与编制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承担全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源管理、防火巡护、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和森林火灾防控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培训、实战训练管理工作。

(五)开展林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承担林业科研、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承担全区林果和花卉种苗品种的引进、示范推广、发展培育;承担全区食用林产品质量检测、安全生产事务性工作;承担林木种苗执法涉及的技术鉴定工作;承担全区林果技术培训工作。

(六)承担全区林木种质资源的收集、整理、保存、研究和利用工作。

(七)承担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利用;为全区古树名木、珍贵树木的管理保护工作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

(八)承担全区林业投资项目实施工作。

(九)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王永      联系电话:0531-76880388

济南市钢城区国有寄母山林场

(一)编制国有林场规划及经营方案并实施。

(二)组织开展造林绿化、森林抚育和生态修复等工作;承担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三)承担森林资源管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承担林区内野生动植物保护有关工作。

(四)承担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检查;承担森林防火警示设施设置工作;承担森林防火灭火相关工作;承担森林消防和护林队伍建设、培训、实战训练、日常管理工作。

(五)配合做好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处置工作;参与做好林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维持林区治安秩序。

(六)承担森林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按照批准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上报森林采伐限额,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开展森林经营活动。

(七)承担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八)开展生态文化、安全教育、科普、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有关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赵明辉      联系电话:0531-76391006

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钢城分中心

(一)参与拟订不动产登记、权属争议调处和信息共享等政策并实施。

(二)承办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水域及滩涂渔业养殖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具体事务性、服务性工作。

(三)承担全区不动产登记簿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及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承担全区不动产登记数据统计、分析;承担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

(四)承担全区不动产登记费用管理工作;参与不动产登记年度投资预算编制工作。

(五)承担全区不动产权籍调查及实地查勘的具体工作。

(六)承担全区不动产登记业务规范和工作流程拟订工作。

(七)承担全区不动产权籍数据库的数据更新及维护管理。

(八)承担全区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九)承担全区权属争议调处的具体工作。

(十)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谢霞      联系电话:0531-76895010

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

济南市钢城区自然资源局

(一)依法履行全区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以及测绘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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