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司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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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湄潭县司法局

单位主要领导:张仁忠

办公地址:湄潭县湄江街道天文路107号

办公电话:0851-24221786

信访电话:0851-24230717

办公邮箱/信访邮箱:mtxsfj@163.com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夏时制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冬时制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传真号码:0851-24221786

通信地址:湄潭县湄江街道天文路107号

邮政编码:564100


(一)办公室

主任:雷玲

电话:0851-24221786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新闻宣传、机要、调研、档案、督办、政务公开、统计、保密、信访、建议提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局机关重要文稿、公文的组织起草、审核工作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局机关目标绩效管理工作。承担拟订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工作。承担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担本系统应急调度、协调、指挥工作。承担收集并报告本系统重要动态信息,分析研判影响社会稳定形势,协调处理本系统重大案件和事件。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警车、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承担本局机关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公务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的预决算、财务管理、统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本局机关的公务接待、后勤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规划。指导本系统通信技术网络建设,承担局机关信息网络建设维护工作。

(二)法律事务股

股长:张树强

电话:0851-24230517

负责拟订县人民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审查各部门代县人民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咨询工作。参与县人民政府重大项目决策论证,为县人民政府的重大改革、重大行政行为、重大活动提供法律意见。对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审查县人民政府重大经济合同并提供有关法律依据和法律文书。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代理县人民政府办理民事法律事务等工作。指导、协调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室日常工作。

(三)法治督察调研股(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

负责人:王丰

电话:0851-24230364

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对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社会的意见和措施。承办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重大决策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承担拟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措施,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组织实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各部门法治督察工作。接受各镇(街道)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承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组织开展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股长:陈声妮

电话:0851-24221786

承担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各镇(街道)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担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指导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承担“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局机关负责的法治督察工作。负责局机关“放管服”有关工作。承担派驻政务中心窗口的管理工作。

(五)行政复议应诉股

负责人:张万友

电话:0851-24230593

承办依法应由县人民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立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案件统计工作。负责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和配套性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依法应由县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起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工作。调查研究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的普遍性问题。承担经过行政复议后以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未经行政复议以县人民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工作,调查研究行政应讼工作中带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承担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基层股

股长:何德敏

电话:0851-24230717

承担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调解工作。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工作。指导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

(七)社区矫正股(湄潭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股长:何耀钢

电话:0851-24253379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拟订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相关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开展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刑释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八)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法宣办

股长:孙小春

电话:0851-24256970

承担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机关普法依法治理、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各镇(街道)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九) 公共法律服务股(律师工作股、湄潭县法律援助中心

股长:唐书志

电话:0851-24230594

承担规划、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及法律援助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公证员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承担司法鉴定机构、公证机构、司法鉴定人、公证员的执业许可初审和名册编制。承担司法鉴定人、公证员教育培训、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指导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公职律师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承担律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许可、律师执业许可工作。承担律师行业监管,指导、监督、实施律师事务所、律师违法执业处理工作。指导全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承担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全县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初审申报,资格证书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九)人事警务股

负责人:刘可君

电话:0851-24251513

县司法局设政工室(人事警务股)。承担本系统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管理等工作。承担本系统干部职工的管理及相关工作。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外事工作,审核局机关出国(境)材料报批工作。承担本系统的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工作。负责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专项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领导和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警务督察工作。承担本系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评比表彰工作。承担机关扶贫开发工作。承担本系统离退休工作。

(十)派出机构

全县 15 个镇(街道)分别设立司法所,为县司法局派出机构,受县司法局领导和管理。镇(街道)司法所承担辖区内以下工作职责:负责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指导辖区内人民调解和参与重大疑难纠纷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公共法律服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湄潭县司法局

湄潭县司法局

湄潭县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承担研究全面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县委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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