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司法局各职能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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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单位职能: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和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外事、信息、保密、政府信息公开和信访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  

负责人:高庆生  

电话:0371-23888550

2、依法行政指导科
单位职能: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统筹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指导监督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全市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负责指导行政调解工作。
负责人:田涛    

联系电话:0371-23881118

3、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法治调研督察与普法科)
单位职能: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制定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拟定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指导、督促依法治市决策部署落实;负责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市有关重要文件、文稿;负责司法行政重大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县区各部门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指导全市依法治理、法治创建及全市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负责人:郭丹   

 联系电话0371-23888569

4、立法科
单位职能:负责政府立法工作;负责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建议;负责市政府提请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的组织、调研、论证、报批、起草、审查、修改、协调工作;承办市政府相关规章的解释工作;办理相关法律、法规征求意见的具体事项;承办市政府规章备案和清理工作;负责编纂市政府规章正式版本。
负责人:蔡海仁    

联系方式:0371-23888596

5、 司法鉴定管理科
单位职能:负责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审批初审和司法鉴定人执业核准的初审及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市级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资质管理评估、司法鉴定质量评估以及司法鉴定人诚信等级评估相关工作。
负责人:杨延春   

电话:0371-23888598

6、法律援助工作科
单位职能: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承担市级法律援助相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社会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对不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提出行政处罚建议;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规划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人:张榕   

电话:0371-23868115 

7、政策法规科
单位职能:承办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指导全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承担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承担市政府规章向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及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对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违法或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进行督促整改或提出撤销建议;组织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复议应诉工作;负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
负责人:刘丰良    

联系电话:0371-23881890

8、 行政审批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单位职能:承担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担机关“放管服”改革具体工作;负责拟订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队伍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负责人:石献军    

联系方式:0371-23881117

9、律师公证工作指导科
单位职能:监督指导律师、公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负责全市律师管理工作和律师事务所设立、变更初审、律师执业申请审核登记及变更初审;指导监督全市企事业单位、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公证机构负责人考核结果备案、公证员任命、免职材料的审核、上报,负责公证机构设立、变更初审及公证员执业许可初审,监督管理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
律师业务负责人:卢文立   电话:0371-23888522
公证业务负责人:何大华   电话:0371-23888528

10、行政执法监督科
单位职能: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负责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及考核评议;负责推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工作;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等工作;负责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县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负责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协调解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裁决。负责“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
负责人:孙文英    

联系电话:0371-23888926 

11、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科
单位职能: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申请授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入职前培训工作。
负责人:张钊    

联系方式:0371-23888552

12、 社区矫正办公室
单位职能: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负责人:王子兴   

电话:0371-22616017

13、计财装备科
单位职能: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央、省、市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专项业务经费的使用;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等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人:洪淼   

电话:0371-23888566

14、宣传科
单位职能: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负责机关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党委意识形态责任制推进落实工作。
负责人:宋云玲  

电话:0371-23882985

15、基层工作指导科
单位职能:负责指导人民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全市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负责人:韩琦   

电话:0371-23888526 

16、政治部(警务部、警务督察支队)
单位职能: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科级干部任免、交流、考核、奖励等工作;承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设干部人事科、组织培训科,规格均为正科级;保留警务督察支队牌子。
干部人事科负责人:曹静  电话:0371-23885798
组织培训科负责人:耿捷  电话:0371-23888518

17、监狱戒毒管理科
单位职能:监督检查《监狱法》和强制隔离戒毒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市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狱内侦查和罪犯生活卫生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等工作;拟订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设置、布局和规划意见;指导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管理、教育矫治、医疗康复、生产劳动和生活卫生防疫等工作;指导监督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指导监督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的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负责监狱戒毒场所突发事件处理指挥工作。
负责人:邓天军  

电话:0371-23888519

18、机关党委
单位职能: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承办局党委日常事务;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人:王汝义    

联系方式:0371-23888568

19、离退休人员工作科
单位职能: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科负责人:畅毅冰  

电话:0371-23888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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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地方立法工作责任;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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