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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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信访、统计、档案、保密、保卫、机要、会务、外事等工作;负责党代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综合性调研、文书档案、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与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派出单位执法装备、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编制、审核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发展计划及基本建设计划;负责机关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考核、教育培训、人事档案管理、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全县市场监管部门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离退休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建工作;负责“工、青、妇”群团组织等工作。

办公电话:0851-25222457

(二)行政审批股职责。按规定承担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登记注册及行政审批、备案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备案事项需要的勘察、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全县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做好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实施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实施对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县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党建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主体方面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市场主体方面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违法行为实施。参与研究起草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规划、报批、建设及日常运行维护工作;收集、汇总并整理全县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及时向机关及社会提供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建设;负责向党政机关、有关部门、社会公众提供有关市场主体信用建设的信息,督促市场主体加强信用建设,对市场主体信用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0851-25220491

(三)政策法规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职责。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需移送案件的审查工作;承担有关部门依法提请市场监管部门协助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文书的法制把关;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等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研究;根据省、市要求拟订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政策性文件、文稿的起草;牵头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指导消费环境建设,承担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

办公电话:0851-25312315

(四)知识产权股(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股)职责。贯彻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展和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制度,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知识产权传播利用、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交易、中介服务体系及发展与监督的政策措施;实施有关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科技发展、技术机构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统筹全县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用推广及安全工作;组织协调知识产权方面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宣传活动;组织知识产权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对知识产权方面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承担贯彻落实省、市微企办关于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拟定本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规划,按规定程序兑现微型企业财政补助、税收激励资金、数据录入和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为微型企业提供相关信息,咨询等服务;承担省、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的其他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扶持微型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851-25222462

(五)市场监督管理股职责。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规范消费环境和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配合县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组织实施上级部门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广告监督检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贯彻落实酒类市场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协调市场秩序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秩序方面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市场秩序方面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贯彻落实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定授权承担反垄断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贯彻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和禁止传销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权限配合相关部门实施全县价格收费、反不正当竞争、打传规直、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公平交易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办公电话:0851-25223450

(六)质量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股)职责。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推进质量强县战略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督和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安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拟订本辖区内重点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商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并予以公告;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参与组织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鉴定;对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含授权机构)及技术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承担和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管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协调产品质量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重大宣传活动;组织产品质量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制修订;组织参与制定国家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等相关工作;承担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协调标准计量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标准计量宣传活动;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监管中标准计量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办公电话:0851-25228698

(七)特种设备监管股职责。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推广应用;承担和指导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宣传活动;组织特种设备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安装、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办公电话:0851-25220002

(八)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职责。分析掌握食品安全综合形势,拟订贯彻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重大宣传活动;组织食品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分析掌握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含保健食品,下同)安全形势,贯彻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监督管理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制度;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协调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重大复杂案件调查;承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贯彻实施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负责食盐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组织指导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监测发布;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协调与职责相关的重大复杂案件调查,承担和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办公电话:0851-25220116

(九)药品监督管理股职责。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和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承担监督和指导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指导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以及依权限对互联网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交易服务企业备案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依权限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承担不合格药品化妆品的核查处置工作;指导派出机构按规定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以及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委托或交办的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环节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统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统计工作;依权限组织协调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重大宣传活动;组织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疗器械市场经营违法行为调查处理。

办公电话:0851-25229507

(十)凤冈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职责。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和农产品的抽查检验、委托检验和复核工作,承担工作计划抽验和评价性抽样工作,提供全县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和农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科研工作和药品快速鉴别的科研工作;指导全县药品、食品、化妆品、保健品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部门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综合上报药品、食品、化妆品、保健品和农产品质量信息等工作。负责强制计量检定、计量仲裁,校准、测试及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开展计量强制检定和其他计量检测工作;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和质量监测监管执法服务需要的检验工作,承担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的相关检测工作。

办公电话:0851-25228698

(十一)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职责。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工作,组织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网络和数据中心建设,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计划、技术方案;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网站的建设,负责机关办公和业务管理自动化建设,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内部局域网建设和维护,负责计算机网络及相关设备的选型、配置和维护;承担全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息技术人员和应用人员的业务培训。

办公电话:0851-25222457

(十二)凤冈县消费者协会职责。消费者协会按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工作,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承担消费者权益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工作;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全县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数据的汇总、分析、管理和使用工作。

办公电话:0851-25220315

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凤冈县知识产权局

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凤冈县知识产权局牌子,简称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正科级。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市场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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