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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凤冈县知识产权局牌子,简称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正科级。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知识产权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按权限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三)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按权限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监管工作;指导辖区内企业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的监管工作,承担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工作;对市场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五)负责质量管理。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的相关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管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县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按权限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对市场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对市场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并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及相关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权限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对市场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对市场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工作。组织采用国际标准。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注册和监督检查工作,对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进行查处。组织协调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十七)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进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对外转让相关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协调重大知识产权活动相关工作。
(十八)负责贯彻落实省、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
(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应急处置、舆情监测。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以及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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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工作,组织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网络和数据中心建设,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
凤冈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和农产品的抽查检验、委托检验和复核工作,承担工作计划抽验和评价性抽样工作,提供全县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品和农产品质量分析报告、科研工作和药品快速鉴别的科研工作;
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股负责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和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分析掌握食品安全综合形势,拟订贯彻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监管股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宣传活动;组织特种设备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安装、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监督管理股(标准计量股)组织安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拟订本辖区内重点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商品)质量县级监督抽查并予以公告;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
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股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微型企业发展监督管理股)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知识产权传播利用、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
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承担依法依规设计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等工作;
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全县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做好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
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股职责承担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全县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及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