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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党建办)
办公地址:正安县林业局二楼
办公电话:0851-2317651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正安县桃花山(正安县林业局二楼)
邮政编码:564300
负责人:顾力勇
工作职责:
1.综合协调和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
2.负责机关文电、督办、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档案、宣传、工会、青年、妇女、信访、维稳、综治、普法依法治理、禁毒、后勤等工作。
3.负责大数据发展、电子政务、网站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4.承担机关党建、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离退休干部管理等,指导所属单位上述工作。
5.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培训建设,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6.承担机关财务工作。
7.指导、监督全县林业和草原资金管理。
8.承担县级统计和国有资产管理。
9.负责林业和草原法制宣传工作。
10.对局机关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11.承担机关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12.负责林业安全生产工作。
13.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和“放管服”改革工作。
14.协调推进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二、林业产业发展和建设股(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正安县林业局二楼
办公电话:0851-2317651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正安县桃花山(正安县林业局二楼)
邮政编码:563400
负责人:陈欢
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森工行业管理,指导林产品加工企业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战备林管理以及林产品质量的监督检验工作。
2.负责林业产业发展资金,林业贴息贷款的申报、审核和监督使用,以及全县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森林城市(乡镇、村寨、人家)规划、指导。
3.负责林业脱贫攻坚工作。
4.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和林业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申报、审核工作。
6.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
7.指导种苗、造林、营林、种草质量、退耕(牧)还林(草)工程、石漠化治理工程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8.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花卉苗木的建设生产和国有林场、种苗基地建设管理工作。
9.指导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承担草原监督与评价工作。
10.负责自然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工作。
11.组织实施林业应对气候变化,承担碳汇项目以及县绿化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指导森林公园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13.组织和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
14.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相关工作。
15.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
三、森林资源管理和灾害防治股(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
办公地址:正安县桃花山(正安县林业局三楼)
办公电话:0851-2317651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正安县桃花山(正安县林业局三楼)
邮政编码:563400
股室负责人:安青云
工作职责:
1.组织拟订全县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
2.承担全县林地管理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3.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天然林资源保护和木材检查站、乡(镇、街道办)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4.组织林政专项执法检查。
5.承担依法审核、审批权限内林地征用、占用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
6.承担森林资源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开展造林实绩核查工作。
7.监督管理公益林。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
8.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
9.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
10.指导湿地保护工作,制定湿地保护规划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11.指导并组织实施湿地资源监测评估。
12.组织实施湿地保护、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监督管理湿地开发利用,承担国际湿地公约的有关工作。
13.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
14.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
15.承担古树名木大树保护相关工作。
16.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经营利用和野生植物采集、经营利用。
17.按分工和权限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18.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相关工作。
19.负责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20.承担林业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21.编制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
22.开展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
23.承担县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4.负责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种质资源普查、收集、评价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
25.组织良种选育、审订、示范、推广。
26.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
27.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
28.负责林业执法检查和监督,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工作。
29.承担县级林业行政许可受理审批工作。
30.组织实施全县森林保险;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
31.组织指导实施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
33.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
34.负责林长制、河长制等工作。
四、正安县九道水国有林场(正安县九道水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正安县桴焉镇九道水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0851-2317651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通讯地址:正安县桴焉镇九道水国家森林公园管理服务中心
邮政编码:563400
负责人:王林波
工作职责:
1.协助编制九道水国家森林公园建设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森林公园内森林、林木的保护和培育。
3.协助管理森林公园内濒危、珍稀和具有独特观赏、科研、经济价值的野生动植物。
4.协助管理森林公园内的古树、名木、文物古迹等。
5.组织专业人员对森林公园内的有害生物和外来入侵物种进行调查和监测、对有售生物或者外来入侵物种制定应急防治措施;完成级交办的其他任务;提供相关社会。
五、正安县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正安县林业局二楼
办公电话:0851-2317651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通讯地址:正安县桃花山(正安县林业局二楼)
邮政编码:563400
负责人:杨炫烨
工作职责:
1.参与编制林木种苗发展规划和生产计划,并协助组织实施。
2.承担种苗工程项目的技术指导,引进种苗先进技术。
3.负责林木品种的选育。
4.承担林木种子、苗木质量检验和技术指导、业务咨询以及技术培训。
5.负责公益林建设相关服务工作。
6.协助全县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和使用。
7.负责协助野生动物、森林植物保护和特种研究相关工作。
8.配合做好市级以上湿地保护小区和湿地公园专业评审及申报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9.协助林业生态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1.提供相关社区服务。
六、正安县桴焉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正安县林业局二楼
办公电话:0851-2317651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正安县桃花山(正安县林业局二楼)
邮政编码:563400
负责人:李周义
工作职责:
1.拟定自然保护区的总体规划、项目设计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保护区森林资源保护调查、动态监测与评估估计,建立健全森林资源档案。
3.配合庙塘、桴焉、小雅、碧峰林业站开展辖区内自然保护区有关工作。
4.负责全区旅游规划和管理,帮助群众发展经济。
5.指导辖区内林业站开展保护区林业林权管理,指导、管理农民自用材。
6.负责辖区内野生动物疫源病的监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建立疫情和病虫害监测体系。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8.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七、正安县森林病虫检疫防治站
办公地址:正安县林业局三楼
办公电话:0851-2317651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正安县桃花山(正安县林业局三楼)
邮政编码:563400
负责人:杨家松
工作职责:
1.承担森林植物检疫工作。
2.负责对外引进的林木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以及应施检疫的植物与植物产品进行产地和调运检疫。
3.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疫情调查分析、风险监测、检验鉴定和相关技术培训、宣传与技术指导。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5.提供相关社会服务。
八、正安县森林草原防灭火股
办公地址:正安县林业局三楼
办公电话:0851-2317651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正安县桃花山(正安县林业局三楼)
邮政编码:563400
负责人:郑茂骁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
2.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正安县林业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林业和草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林业工作的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