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林业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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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人事股)

负 责 人: 袁超军

联系电话: 0736-4223618

工作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2、财务监督管理股

负 责 人: 梁玉兰

联系电话: 0736-4202280

工作职能: 指导林业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管理市级林业基金;负责林业行业有关规费监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投资及相关项目实施;组织指导生态扶贫和相关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

3、造林绿化股(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负 责 人:  陈金平

联系电话:  0736-4202292

工作职能: 贯彻执行国土绿化方针政策,综合管理林业和草原等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承担草原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开展林业和草原国际合作与交流,承办相关重要国际活动和履约工作,承办涉及港澳台的林业和草原事务。组织、指导国外林业和草原先进技术及智力引进。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4、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

负 责 人:  赵志

联系电话:  0736-4216572

工作职能: 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协调、督促全市野生动物的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的查处。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工作。拟订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监督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负责湿地保护项目申报,指导全市湿地保护地建设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有关国际公约履约工作。拟订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中长期发展规划与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按权限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的审核建议,并做好报批工作;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承担全市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和保护工作。

5、森林资源管理股(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负责人:黄兆雄

联系电话: 0736-4201069

工作职能: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措施和规划,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组织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指导镇(街)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提出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文明建设的综合性建议;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的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

津市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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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常德市县市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4号)和《中共津市市委办公室津市市人民政府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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