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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赤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单位地址:贵州省赤水市人民南路546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51-22821523
负责人姓名:李安华
邮政编码:564700
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信访、保密、联络、督查、安全、会务、档案、机要、宣传、目标管理、政务公开、财务管理、后勤保障、议案提案承办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机构编制,网上名称管理、人事工资、统战群团、社会保障、人事档案、离退休干部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卫生健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配合有关部门管理住房、建设类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协助相关部门组织住房、建设企业管理人员上岗培训;负责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和咨询解释,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办理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相关工作;协助查处违反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普法宣传工作。负责人:覃发泉、陈莉。联系电话:0851-22821523
(二)城乡建设管理股。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村镇建设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农村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指导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工作;指导全市小城镇建设工作;开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监测核算工作;开展城乡建设统计年报工作;指导并推广农村房屋通用设计图;指导各类试点村镇的建设及相关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大型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的迁(重)建工作;参与审查全市村镇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承担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审查报批,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人:汪锐。联系电话:0851-22821523
(三)房地产业和住房保障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地产业行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对全市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物业服务等企业进行行业管理;负责重大项目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指导全市危险房屋安全鉴定工作;指导房地产行业协会、物业管理协会工作。负责全市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商品房合同网上签约、商品房现售、预售、抵押合同备案管理、房屋交易、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住宅小区业主成立和改选业主委员会,引导业委会选聘物业企业;负责前期物业备案,严格落实物业用房及物业企业的选聘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物业项目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负责全市物业项目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对本辖区内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辖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矛盾纠纷信访事宜的复核和数据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城镇住房保障政策,拟定全市城镇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使用国家、省和市级住房保障专项资金;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负责具体承办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办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公房出售、职工存量补贴、增量补贴兑现审批;核发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房改房《市场交易准入许可证》;负责市直机关、市及市以上企事业单位住房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办理住房资金使用和审查,审批手续,监督委托银行办理住房资金存款业务和各种支付业务。负责人:文从银。联系电话:0851-22888733
(四)建筑业管理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筑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实施本市建筑业管理政策措施;负责建筑市场的管理,指导建筑行业的体制改革;负责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及相关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和行业发展;负责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的核发;指导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和动态监督;受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投诉,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组织建筑业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工程计价定额和计价办法,负责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并指导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对装饰装修工程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拟定建筑节能、科技、工程建设标准化等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并督促指导全市建筑节能工作和推广新型建筑建材;负责城建档案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及验收工作。负责人:郭中玲。联系电话:0851-22829600
(五)市政建设股。编制城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及城市绿化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协调实施行业管理;指导、监督园林绿化重点工程建设;指导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督促、指导全市园林绿化工作;负责监督完成年度园林绿化工作目标;负责审核城市建设项目中园林绿化用地的比例和布局;负责组织实施城市“绿线”管理;监督临时占用绿化用地审批;审核和报批移伐城市树木、古树名木事项;组织审核城市公园规划设计方案和调整规划,组织审核绿化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及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已编制实施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分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负责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重点市政项目综合调度管理工作;参与中心城区列入市级重点建设计划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统计、汇总、调度和评审工作;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人:倪荣浩。联系电话:0851-22821523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赤水市房地产服务中心
将赤水市房屋征收补偿管理中心更名为赤水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 15 名(其中:管理人员 10 名、专业技术人员5 名),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内设征收股、保障股、房产股、物业股,股长 4 名。负责人:周军,联系电话:0851-22984963
宗 旨:为房地产业发展提供服务工作。
业务范围:协助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负责房屋拆迁遗留问题处理相关服务。负责全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服务工作;统计、报送房产交易数据,提高房产交易服务效率。负责物业服务信息化建设、行业运行情况分析和物业服务的日常事务性工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提供服务;协调处理全市物业服务的投诉和矛盾纠纷;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赤水市建筑业服务中心
将赤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和赤水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等整合,组建赤水市建筑业服务中心,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 15名(其中:管理人员 2 名、专业技术人员 13 名),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2 名。负责人:赵着扬,联系电话:0851-22829600
宗 旨:为建筑业发展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为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服务;协助对在建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展质量安全技术检查;协助收集、统计、分析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数据,提出质量安全监管建议;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工作服务指导;建立工程造价数据库;协助开展招投标工程标底价、中标价以及造价咨询服务工作检查;协助调解处理工程计价定额争议和纠纷。负责城建档案收集、保管、整理与开发利用和查询服务;负责地下管线、地下设施现状资料的征集、整理及档案管理;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赤水市园林绿化站
将赤水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所更名为赤水市园林绿化站,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财政全额预算管理股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 10 名(其中:管理人员 3 名、专业技术人员 7 名),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负责人:倪荣浩,联系电话:0851-22821523
宗 旨:为城市园林绿化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承担全市园林绿化管理技术指导相关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资源普查及园林数据信息收集、整理和利用建议工作;承担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园林绿化相关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市园林绿化技术培训,指导园林花卉苗木生产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园建设管理的日常工作;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