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司简易注销公告登记入口】>>>
【全国企业年报网上申报公示入口】>>>
【全国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查询】>>>
【全国办税服务厅地址电话信息查询】
【全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地址咨询电话】
全部服务分类
(一)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息宣传、政务公开、保密、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联系工青妇组织。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数据统计工作;承担人力资源调查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服务局党委政治教育以及中心组学习;负责党的建设工作,承担党建工作研究谋划、具体任务落实、党员队伍管理、基层党组织工作督查等工作职责。
(办公室副主任:丁爱国 电话:0851—28852314)
(二)财务股。编制本部门预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对全区就业再就业资金及其他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股长:姜树勇 电话:0851—27625671 )
(三)事管股(区表彰奖励办公室)。
贯彻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和高级专家延聘等政策规定;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及岗位管理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区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区级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区表彰奖励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区政府管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事项;负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含雇员)的计划审批、备案、政策制定等监督管理工作。
(股长:肖涵月 电话:0851—28432219)
(四)专技股(人才股)。
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含初聘培训及其他培训工作);负责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政府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工作,协调配合相关单位拟定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15851”人才工程,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选拔、激励政策;负责全区人才资源开发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区级高级人才津贴的考核、审批、发放工作,兑现相关人才政策待遇;负责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协调做好引进人才在本区就业管理工作;负责引智项目的实施工作。
(股长:苏畅 电话:0851—28437056)
(五)职建股(农民工工作股)。
拟定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区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指导、协调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农民工工作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开展,负责关爱农民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培养等工作;负责城镇困难群众解困工作。承担企业薪酬调查工作。
(股长:邓娟 电话:0851—28857726)
(六)工资股。
落实全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承办区直事业单位工资统发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绩效政策;协同做好区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承担区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退休及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指导和监督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收入分配。
(股长:曾庆凌 电话:0851—28426163)
(七)法规股(信访股)。
宣传贯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权责清单管理和“放管服”改革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受理、统筹协调办理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访事项,对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形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建议。
(股长:陈登凤 电话:0851—28828219)
(八)社保股(基金监督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区社会保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依法监督指导全区社会保险工作;拟定全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依法监督检查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并组织查处全区重大基金违法违规案件;对全区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管理,并对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状况进行分析和风险评估;参与破产企业改制方案审核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的审核;负责全区企业年金方案审核备案;负责区级企业失业动态监测及企业稳岗补贴审核、发放工作,并指导全区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及企业稳岗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区级工伤认定工作(含企业老工伤确认),并对全区工伤认定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区级企业职工退休和全区提前退休审批。
(股长:周德强 电话:0851—27759867)
(九)劳动监察股。
负责指导全区“治欠保支”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重大劳动违法案件和突发事件;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关系的政策法规;拟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意见,负责劳动合同管理;监督执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指导和监督区内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指导和监督区内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工作;承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股长:申磊 电话:0851—28868922)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单位法人:张能飞
单位地址:红花岗区剑江路15号
办公电话:0851—28852314
传 真:0851—28852314
办公时间: 9: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红花岗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遵党办字〔201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