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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红花岗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负责社会救助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服务工作,及时掌握城乡困难群众困难状况和救助需求,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配套社会救助政策;贯彻实施国家社会救助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综合性指导意见;拟定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划;拟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实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政策;管理、分配各级各类救助资金,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监督指导镇(街)村(居)开展社会救助工作;承担城市低收入家庭收入的核定和城乡社会救助对象的管理工作;参与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救助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拟定。承担区级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股室负责人:李君明
联系电话:0851-28432579
遵义市红花岗区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红花岗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遵党办字〔2019〕4号)、《中共遵义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