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落实保密、档案等方面的有关法规规章;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目标管理、社会综合治理、公产管理、大数据发展应用及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协助处置水务应急事件,承担水务体制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传达,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会议的筹备,会务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收发与处理、对外接待和服务,统筹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公车管理;落实人事、党建等方面的有关法规规章;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和监管企业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制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和监管企业的人才培养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务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离退休工作,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和监管企业的离退休工作;负责审查监管企业的公司章程、发展战略和组织机构及法人治理结构。
负责人:吴 飞
电 话:0851-28932160
二、计划财务科
落实水务规划计划等有关法规规章;拟订水务总体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水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技术审查,开展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指导防洪论证相关工作,组织指导跨县域、跨流域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组织实施水务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务统计工作;协调市(州)际河流开发利用有关事务;组织重要或实用水务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组织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科技投入、科技创新相关工作,统筹负责军民融合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落实财务、融资、资产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负责编制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预算并组织实施;统筹负责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出有关水务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日常运行财务保障和资产管理;承担水务项目的投融资工作;负责监管企业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和评价;组织核定监管企业薪酬总额,组织实施监管企业年度绩效评价及考核工作;统筹负责上级项目资金的争取并提出安排建议;提出市级水务项目财政资金安排建议;统筹负责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
负责人:晏小龙
电话:0851-28932130
三、建设管理与监督科
落实水务建设、质量、安全等有关法规规章;指导全市水务工程建设,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病险水库治理、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全市江河干堤、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建设指导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水务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水务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统筹负责水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指导水务行业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组织或参加水务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负责人:周 政
电 话:0851-28930900
四、供排水科
落实城镇供排水管理有关法规规章;编制并实施供排水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城市和县城供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供排水行业管理和特许经营工作;承担供水企业的供水水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供、排水企业规范化管理和评价;指导用水报装服务,负责排水许可管理,培育和规范供、排水市场,配合做好水价改革工作;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领域内环保问题整改,组织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组织实施污水处理费的征收。配合开展城镇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工作。
负责人:韩 涛
电 话:0851-28219670
五、农村水利工作科
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源地保护;推进城乡供排水一体化管理;统筹负责行业内乡村振兴相关工作,指导产业供水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烟水配套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
负责人:胡天宇
电话:0851-28931951
六、水资源水保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落实水资源、水土保持及节约用水等有关法规规章;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开展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中水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编制并实施节约用水、水资源保护等规划、节约用水办法、河湖水量分配方案;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负责用水统计工作;统筹开展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负责节水型城市建设,配合做好污水处理、给排水及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权限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地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指导水资源费的征收。
负责人:曾 崇
电话:0851-28931985
七、河长制工作科(政策法规科)
落实河道管理、水污染防治、长江保护等有关法规规章;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水域、岸线的划界、管理保护及监督实施工作,指导全市河流的开发、治理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河长制工作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统筹负责涉水环保问题整改,协助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负责水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指导水务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并开展水务行政审批、行政征收等工作,配合水务行政执法;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建议意见;组织开展涉河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协调市(州)际河流、跨县域水事纠纷。
负责人:赵立荣
电 话:0851-28926158
八、运行管理与水旱防御科
落实灾害防御、水利工程管理等有关法规规章;编制并实施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和防洪、水旱灾害防御等规划,统筹负责本部门自然灾害防御工作;负责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利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做好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水电站运行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开展水库、水电站大坝、提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开展大坝安全鉴定,配合做好病险水库治理工作;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组织开展水量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编制并实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组织指挥农村小水电退出管理;负责农村小水电退出整改及安全运行监管;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生态用水调度监管。
负责人:张允慈
电 话:0851-28929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