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文县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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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安全生产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全局的政务工作;负责受理、交办、督办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访事项,组织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做好本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本局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做好社会保险公共平台建设。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本部门、本领域执法体系建设和法制建设,监督指导本部门、本领域执法工作,承担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推进执法责任制落实;承担本部门涉及行政复议的相关工作,做好本部门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等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监督指导本部门、本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落实;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等;做好本部门网上名称管理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韩韵

办公地址:修文县龙场驿南路行政中心A区8楼

联系电话:0851-8232207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财务监督科。承担汇总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参与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管理和运营;受理基金管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参与执行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承担社保基金、专项就业资金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刘琴

办公地址:修文县龙场驿南路行政中心A区8楼

联系电话:0851-8232207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人事管理科。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及人才引进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励、申诉、解聘等政策,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一般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事宜,做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监督管理及评审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李罗

办公地址:修文县龙场驿南路行政中心A区8楼

联系电话:0851-82329814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工资福利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指导全县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杨红

办公地址:修文县龙场驿南路行政中心A区8楼

联系电话:0851-82328497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五)劳动保障科(行政审批科)。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统计人员的指导、培训工作;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指导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管理、监督职业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特殊工时工作制等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朱金忠

办公地址:修文县龙场驿南路行政中心A区8楼

联系电话:0851-8232285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劳动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检查用工所在地在修文的企业、县属单位、县工商局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社会团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等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受理劳动者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负责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劳动用工、劳动用工工资标准、劳务派遣、社会保险、就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职业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宣传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区域内重大、复杂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查处,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执法职能;负责全县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的培训、监督和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劳动保障执法检查活动,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劳动用工定期书面审查工作;负责县本级管辖范围内劳动用工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方面的政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工作;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的收缴、退还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民工实名制的管理、推广及监督指导工作;负责劳动保障失信惩戒机制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乡(镇)、社区的劳动保障监察工。

负 责 人:李国武

办公地址:修文县人民南路16号

联系电话:0851-82324364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七)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职工福利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职工福利工作;对全县各类企业开展一体化养老保险、企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障,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对全民企业离退休职工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建立离退休正常调整机制和生存情况调查制度:负责职工正常退休、退职的审批及特殊工种、病退的初审。

负 责 人:杨芳

办公地址:修文县龙场驿南路6号修文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851-82323270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八)就业局。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登记,档案托管,事业单位人才交流,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用工单位招聘人员办理,人力资源信息库建设,劳动用工信息发布等;负责《失业证》办理:负责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根据国家和省、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做好小额贷款的宣传、咨询和指导工作;按照《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申请小额贷款审核和承诺担保工作;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申请项目的评估和项目管理;负责对借款人提供的反担保;负责对小额贷款担保资金的筹集、管理和运作;与贷款银行及时交换和通报借款人的有关信息,强化风险控制,对借款人的项目进行跟踪监督;对担保基金形成的呆、坏账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向供小额贷款监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报告;受劳动保障部门委托,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人条件进行审查,经鉴定中心核准后,核发准考证;组织职业鉴定相关考核或考评;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汇总鉴定成绩;向鉴定中心提交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协助鉴定中心办理证书,并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负责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负 责 人:彭芙蓉

办公地址:修文县龙场驿人民南路6号修文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851-82328494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九)劳动争议仲裁院。 负责县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和履行聘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工伤补偿等发生的争议的调解仲裁。

负 责 人:朱少春

办公地址:修文县龙场驿人民南路6号修文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851-8232214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修文县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

修文县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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