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实施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落实职业资格制度,统筹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执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三)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按规定承担外国人来县工作有关事项。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的贯彻落实;组织执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续政策;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做好社会保险公共平台建设。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基金及就业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落实企业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评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全县人才管理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选拔、引进和培养工作。按照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表彰奖励工作。
(八)推动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九)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落实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十)受理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十一)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安全监督管理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发。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行政负责人
罗鹏飞 (党组书记、局长)
咨询电话:0851-82372000 投诉电话:0851-82330731
办公地址:修文县龙场镇龙场驿南路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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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早上09:00-12:00;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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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下午5:00
修文县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负责文电、会务、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文书档案、安全生产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全局的政务工作;负责受理、交办、督办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访事项,
修文县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财务监督科承担汇总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参与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以及绩效评价工作;
修文县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修文县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指导全县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手续办理工作;
修文县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科(行政审批科)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统计人员的指导、培训工作;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指导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
修文县劳动综合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检查用工所在地在修文的企业、县属单位、县工商局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社会团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劳务派遣机构等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
修文县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社会保险、职工福利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职工福利工作;对全县各类企业开展一体化养老保险、企事业单位的失业保障,
修文县就业局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登记,档案托管,事业单位人才交流,求职登记,职业介绍,用工单位招聘人员办理,人力资源信息库建设,劳动用工信息发布等;负责《失业证》办理:负责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修文县劳动争议仲裁院负责县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和履行聘用合同,
修文县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科(行政审批科)。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承担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