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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科(行政审批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李萍 联系方式:0851-82620277
(二)科室职责:负责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医疗救助资金安全防控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医疗救助资金的安全监管,以及运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违反协议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信用评价体系、信息披露、动态监管反馈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工作;负责依法治市、法规和规章规定由本单位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批和批件、证书的统一发放等工作;负责协调、管理、督办各业务科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内控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药品集中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及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信访维稳工作。
清镇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市医保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贵阳市委和市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