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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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负责人:黄潇潇,联系电话:0851-84616744)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政务督办、会议、统计、信息、信访、保卫、保密、文电、档案、公产、收发、行政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及后勤服务工作(包括财务、车辆管理、接待等工作);组织办理区人大代表和区政协委员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意见、建议、提案;负责局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审校和印发;组织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大事记载;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编制人社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进行发展预测分析;承担人社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指导人社信息规划及信息公开审核、综合协调咨询回复;参与拟订人社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并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以及绩效评价工作;贯彻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失业预警制度;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受理基金管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承担社保基金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二)人事调配和工资福利科(负责人:罗茜,联系电话:0851-84616750)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和聘用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调配、政策性安置工作;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职务任免与升降、交流与回避、处分、解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控告工作;拟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和在职教育规划、计划;组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承办区政府有关干部任免事项;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政策;办理全区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工资变动,承办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施和工资统发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负责事业单位新招录用人员转正定级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死亡职工一次性抚恤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工作;负责办理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退休手续;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变更参加工作时间、工龄认定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改革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评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杨帆,电话:0851-84612117)

指导监督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岗位管理工作;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和人才开发工作;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承担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承办高层次人才生活补贴、学费资助管理、高级专家延聘等工作。

(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科(负责人:张尹,联系电话:0851-84613716)

负责全区劳动监察工作;宣传和贯彻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用工单位和社会职业培训机构、职业介绍组织和劳动者遵守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或控告;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指导乡(镇)、社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处理区属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负责处理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聘任制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负责处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负责处理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负责对各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监督以及劳动争议案件的预防工作;负责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审批工作;负责办理企业集体合同的审核及工资集体协商审核工作;负责办理企业劳动用工备案工作;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做好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做好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组织实施工伤调查、认定工作;承担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区“以业管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

(一)白云区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主任:廖云,电话:0851-84485838)

白云区社会保险收付管理中心为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本文所指社会保险只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权限范围内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管理;负责办理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的退休、发放参加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并做好养老金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办理并发放参加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死亡待遇;负责出具参加社会保险人员的参保证明、办理参保人员有关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手续。负责全区社会保险调查、分析、统计工作;负责为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必要的参保查询服务。

(二)白云区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主任:邓佳佳,电话:0851-84608768)

白云区就业与职业技能开发中心为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科级参公事业单位。

负责全区失业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的统筹就业、培训,并组织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贯彻实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开展职业介绍,对企业入场招聘审查核准及相关服务,并组织劳务输出;规划和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开展就业再就业及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负责全区劳动力资源调查统计,职业供求分析,定期发布职业供求信息和工资指导价位工作;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负责全区城镇“零就业家庭”的认定和弱势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对已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进行登记、负责全区失业人员失业金的审核发放和档案托管;负责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再就业和再创业组织的指导、认定和管理工作,办理审核《就业失业登记证》,开展劳动事务代理服务;指导全区各乡、镇和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统筹培训、统筹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

(三)贵阳耐火材料厂职工服务管理中心(加挂白云区企业退休人员托管中心牌子)(主任:万红阳,电话:0851-84491327)

贵阳耐火材料厂职工服务管理中心为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负责为托管的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企业退休人员政策和待遇,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及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保证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负责对服务管理范围内退休人员社会基本养老金非统筹项目费用、伤残津贴、工伤或职业病复发的医疗费、托管费用的发放和管理,组织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负责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指导、协调街道(乡、镇)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站的相关工作;按有关规定负责向过渡性安置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过渡性安置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过渡性安置人员达到提前退休年龄时与社会保险机构衔接办理退休手续;负责原贵阳耐火材料厂职工住房存量补贴使用有关审核管理工作;负责调查核实企业破产后未尽的特殊困难和历史遗留问题并协助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四)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七冶金建设公司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周海霞,联系电话:0851-84610989)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七冶金建设公司社区服务中心为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企业离退休人员政策和待遇,对服务管理范围内离退休人员进行社会化管理服务,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及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保证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基本养老金非统筹项目费用、伤残津贴、工伤或职业病复发的医疗费的发放和管理,组织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等,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档案管理;按有关规定负责向过渡性安置人员发放基本生活费,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过渡性安置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金,过渡性安置人员达到提前退休年龄时与社会保险机构衔接办理退休手续;负责调查核实企业破产后未尽的特殊困难和历史遗留问题并协助相关部门研究处理。

(五)白云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李浩,电话:0851-84872659)

白云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为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负责宣传和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用工单位和社会职业培训机构、职业介绍组织和劳动者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或控告;依法查处和纠正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行为;指导社区劳动保障所业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任素芬,电话:0851-84867151)

贵阳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

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负责处理区属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负责处理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负责处理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负责处理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负责对各乡(镇)办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监督以及劳动争议案件的预防工作;承办市劳动争议仲裁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白云区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人:姚文竹,电话:0851-84612117)

贵阳市白云区人才交流中心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

贯彻上级关于人才流动的政策法规,指导并协调全区人才交流的业务工作。负责全区人才信息库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协助研究、制定全区人才开发分阶段实施规划。负责托管流动人员档案。

(八)白云区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主任:云慧冉,电话:0851-84874180)

贵阳市白云区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股级事业单位。

按照《贵阳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申请小额贷款的审核和承诺担保工作;负责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管理;负责小额贷款申请项目的评估和项目管理;负责对借款人提供的反担保进行审核;负责向贷款银行承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责任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负责与贷款金融机构及时交换和通报借款人的有关信息,强化风险控制,对借款人的贷款项目进行跟踪监督;负责对担保基金形成的呆、坏账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贵阳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阳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贵阳市白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拟订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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