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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处理、公文审核、机要、档案管理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文稿。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统筹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干部人事工作。负责编制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培训。负责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抓好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巡视巡察各项任务落实。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系统理论学习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机关数据中心机房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局机关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的维护、管理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化、办公现代化建设,制定信息化、办公现代化建设工作计 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计算机硬件配备和基础维修,软件维护、推广和技术培训。制定和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起草相关文件。
负责人:韦霄
联系电话:0772-4362323
办公地址:象州县平安大道291号象州县自然资源局三楼
(二)政策法规股。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同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汇总分析全县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测绘违法违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本系统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组织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本部门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调整及更新工作。
负责人:马鹏程
联系电话:0772-4363023
办公地址:象州县平安大道291号象州县自然资源局四楼
(三)行政审批确权股。负责对接上级行政审批和确权登记工作,代表县自然资源局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履行行政审批职能。负责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依法承担报国务院、自治区、来宾市批准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查工作。依法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批复等审批结果的发放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及核发,负责组织专家及有关部门对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含总平面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论证评审、审查及审批。负责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负责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综合统计。参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信访、复查复核。依法受理申请人提出的符合规定要求的行政审批申请。按授权范围依法作出行政审批决定或报批。出具并送达行政审批决定。负责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负责有关自然资源行政审批事项下放的承接工作。协助相关业务股室做好与审批事项有关的信访、咨询、投诉工作。
贯彻落实上级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上级各类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依法保护土地、房产、矿产、湿地、水利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
负责人:覃彤
联系电话:0772-4366875
办公地址:象州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四)调查监测和地理信息测绘股。按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开展自然资源定期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开展水、森林、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建设全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数据库和信息管理平台。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落实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审核全县重要地理信息数据。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订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拟订全县基础测绘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监督管理全县民用测绘航空摄影和卫星遥感。落实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和测绘产品质量。备案外国组织、个人在本县从事测绘活动。负责全县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
负责人:李艺敏
联系电话:0772-4367958
办公地址:象州县平安大道291号象州县自然资源局四楼
(五)耕地保护与空间规划股。对接上级耕地保护与空间规划工作。贯彻落实耕地保护政策,负责全县耕地保护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管理。组织实施全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办需报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来宾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征收的审查、报批工作。
贯彻和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分区规划,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并实施。承担报国家、自治区和来宾市审批的地方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大专项规划。负责统筹重要控制线的划定工作并实施。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指导和监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落实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核实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档案的形成和移交工作。
负责人:梁观飞
联系电话:0772-4352187
办公地址:象州县平安大道291号象州县自然资源局五楼
(六)开发利用股。对接上级土地开发利用工作。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产负债表,拟订并落实相关考核标准。贯彻落实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指导开展国有土地收储工作。承担报来宾市人民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组织实施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执行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和价格评估。完善和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和政策,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指导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贯彻实施国家农村能源建设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农村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和服务建设以及综合开发与利用。
负责人:丘会群
联系电话:0772-4360005
办公地址:象州县平安大道291号象州县自然资源局五楼
(七)矿产地质与生态修复股。对接上级矿产资源管理、地质勘查与地质环境管理及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依法负责对本县矿产资源管理。组织编制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工作并贯彻执行,对探矿权设置、变更、转让申请提出调查意见。负责地质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对探矿权年检进行审核。负责矿权信息系统管理综合统计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地质报告的监督管理与备案申请工作。负责矿山占用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管理、占用储量登记申请及统计。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压覆重要矿床的查询及评估、报名备案申请。负责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负责矿业权预审和矿业权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审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对矿山“三率”(回采率、回收率、贫化率)指标进行考核与监督。负责对采矿权人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年度检查;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查统计工作;参与调处采矿权争议、纠纷。
监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县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和钟乳石、标准地质剖面、地质地貌景观等地质遗迹保护区。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开发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草拟全县土地开发整理的有关管理办法。组织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提出土地开发整理计划。负责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验收的审查与报批以及耕地开垦指标管理、耕地开垦资金统筹安排。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
负责人:覃如海
联系电话:0772-4363473
办公地址:象州县平安大道291号象州县自然资源局四楼
(八)纠纷调处信访股。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调处纠纷、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调处信访工作方案。负责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和办理政府对土地权属纠纷作出处理决定的具体工作。负责指导督促,并由县林业局配合做好辖区内除林权合同纠纷及承包经营权纠纷外的林地、林木权属争议调处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处置因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引发的突发事件,组织本区域内跨乡镇集体间或同一乡镇内集体之间的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处工作。负责自然资源信访工作。
负责人:覃桂忠
联系电话:0772-4363675
办公地址:象州县平安大道291号象州县自然资源局四楼
(九)财务股。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非税收入征缴和专项资金、基金、贷款的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财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及重大专项投资监管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工作及相关信息公开。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拟订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参与提出重大备选项目,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负责人:林婷
联系电话:0772-4363625
办公地址:象州县平安大道291号象州县自然资源局三楼
电话:0772-4362323
地址:象州县平安大道291号
邮编:545800
邮箱:4362323@163.com
办公时间:08:00-12:00; 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工作职责 (一)履行全县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