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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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财务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等工作。负责全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固定资产配置和行政处罚罚款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执法队伍专用装备的管理保障。承担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工作。

科室负责人:章豪英  办公电话:0575-86336983

(二)人事科。负责全局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年度考评考核工作。负责人员招录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宣传、舆情处置和新闻发布会等工作。

科室负责人:王小乜  办公电话:0575-86336790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重大案件的审核、报备和组织听证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职责边界划分和办案业务指导工作。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科室负责人:吴伟良  办公电话:0575-86119818

(四)执法监督科。负责党风廉政和行风效能建设工作。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和行为规范,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督察工作。负责信访投诉举报的处理、督查督办。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中的违纪违规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综合执法平台相关工作。

科室负责人:刘波  办公电话:0575-86119820

(五)执法协调科。负责协调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各类创建活动和重大节会期间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的指挥调动工作。承担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科室负责人:吕锋  办公电话:0575-86119819

(六)执法指导科。统筹推进全县行政执法改革等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和完善全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方案并督促落实。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执法指导协调,牵头建立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执法协作配合、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协调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县级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执法配合相关事宜。牵头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指导推进基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科室负责人:董亚波  办公电话:0575-86119811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属事业单位:

(一)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队。

1.数字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主要职责: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日常运作、综合协调和监督考核。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12345政务热线工作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等工作。

科室负责人:梁潇清  办公电话:0575-86237111

2.直属一中队主要职责:负责公安(除非机动车相关事项外)、教育、地震、气象、档案、人力社保、体育、消防救援、民政、民宗、粮食物资、科技、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事项的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负责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审核与查处工作。

中队负责人:吕泽江  办公电话:0575-86119828

3.直属二中队主要职责:负责建设(除渣土管理、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外的市容环境卫生)、公安(非机动车相关事项)、市场监管等领域事项的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

中队负责人:王耀辉  办公电话:0575-86119832

4.特勤中队主要职责:负责重点工作、中心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的保障工作。承担全县范围内应急突击执法管理活动支援工作。负责局交办的重特大案件执法工作。负责协助其他中队开展整治工作。

中队负责人:吕志欣  办公电话:0575-86119811


5.建筑业执法中队主要职责:负责经信、自然资源、建设(房地产业、建筑业、历史建筑、城市绿化涉及封闭式小区)、人防(民防)等领域事项的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

中队负责人:陈培植 办公电话:0575-86119811


5.环境资源执法中队主要职责:负责林业、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领域事项的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林业、农业农村等领域事项由直属二中队承担,其余事项由直属一中队承担。

中队负责人:金海燕 办公电话:0575-86119828

6.公用事业执法中队主要职责:负责发展改革、建设(城市绿化、市政公用)等领域事项的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城市绿化等领域事项由直属二中队承担,其余事项由直属一中队承担。

中队负责人:陈兴敏 办公电话:0575-86119811

7.渣土管理中队主要职责:负责应急管理、建设(涉及市容环境卫生中的渣土管理)、交通运输等领域事项的行政执法等相关工作,承担渣土办日常工作。

中队负责人:李东 办公电话:0575-86119811

8.高新园区中队,各乡镇、街道中队:承担所在乡镇(街道)或园区内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相关的监督检查及执法办案工作。

高新园区中队负责人:杨玲玲 办公电话:0575-86119811

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新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对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规定。起草有关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拟订相关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强化统筹协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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