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医疗保障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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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负  责  人: 商立清
办公地址: 高密市康成大街2999号市民之家7号楼4楼
联系电话: 0536—7036066
电子邮箱: gmsylbzj@wf.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分工职责:
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维稳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配合起草医疗保障领域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査工作,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宣传和新闻发布、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综合考核、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千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高密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业务科
负  责  人: 宋志华
办公地址: 高密市康城大街东首1688号鑫彤飞大厦305室
联系电话: 0536—2517301
电子邮箱: gmsylbzj@wf.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分工职责:
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医疗救助,承办各级财政相关补助资金的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全市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组织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组织查处医疗保障业务职责范围内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信息化建设,负责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

3、高密市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科
负  责  人: 王森
办公地址: 高密市康成大街2999号市民之家7号楼4楼
联系电话: 0536—2517302
电子邮箱: gmsylbzj@wf.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分工职责:
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负责编报本部门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4、高密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负  责  人: 邹颖
办公地址: 高密市康城大街东首1688号鑫彤飞大厦2楼
联系电话: 0536—2517366
电子邮箱: gmsylbzj@wf.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分工职责:
(一)负责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权益记录、待遇支付、基金管理等经办业务。
(二)承担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维护及医疗保险统计分析等工作。
(三)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参保信息查询、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四)负责本级离休干部医疗费结算报销。
(五)负责本级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级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使用的稽核检查和参保单位征缴稽核工作;承担基本医疗保险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目录信息维护和支付标准确定等辅助工作。
(七)负责组织落实医疗救助政策,组织实施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工作。
(八)负责与有关商业保险机构业务合作。
(九)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环境保护等相关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高密市医疗保障局

高密市医疗保障局

(一)负责拟订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配合起草有关政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管理全市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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