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局各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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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办公室(爱卫办)。负责组织落实市、区政府绩效考评和卫生健康工作目标责任书及局属单位绩效考评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统筹规划和协调优化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工作;组织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信息、保密、诉求办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工作;负责区干部医疗保健管理工作;承担直属单位节能管理和改造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主要负责全区城乡环境整治、健康教育、病媒防制等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全区开展卫生(健康)城市(区)、卫生街镇等各级各类卫生创建活动;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组织卫生检查等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和平区十一纬路76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30   办公电话:024-22844072

(二)党委办公室(宣传科)。负责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建设、宣传、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干部管理、离退休老干部服务、法制宣传、妇联、统战、工会、共青团、综合治理及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开展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受理涉及卫生健康系统信访事项,完成交办、转送、督办等工作;掌握卫生健康相关信访政策;负责全局维稳工作。

办公地址:和平区十一纬路76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30办公电话:024-22838353

(三)医政医管科。负责区登记管理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医疗急救体系建设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和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医院药事管理、护理发展、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推动全区无偿献血工作;负责大型社会活动和重大突发事件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区域内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处理、医疗事故鉴定委托调查及处理等工作;负责卫生信息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适宜技术推广等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办公地址:和平区十一纬路76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30办公电话:22896808

(四)综合业务科。负责协调指导区卫生健康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相关业务工作。协调行政审批部门相关业务工作;负责区登记管理医疗机构和医疗行为行业管理与服务等工作。承担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和平区十一纬路76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30办公电话:22829507

(五)社区健康发展科(中医科)。全面组织实施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发展工作,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力;贯彻落实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发展规划、健康服务业及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承担中医药信息统计;监督管理中医类医疗机构及中医医疗、护理及临床用药等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传承和各类中医人才培养工作;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组织实施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加强老年医学和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办公地址:和平区十一纬路76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30办公电话:22840472

(六)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和涉事单位综合调处重要信访事项等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后勤等方面运行保障监管工作。

办公地址:和平区十一纬路76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30办公电话:22532576

(七)人口服务管理科。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和督促家庭发展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生育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贯彻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和平区十一纬路76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30办公电话:22532096

(八)计财科。负责局机关及局属预算管理单位的预算、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指导卫生经费指标的合理使用;负责成本核算、局属单位绩效执行情况等财务核算和监管工作;负责药品等结算工作;负责掌握招标采购政策标准,落实国家、省、市药品价格政策;负责指导和监督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和平区十一纬路76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30,13:00-17:30办公电话:22894933



沈阳市和平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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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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