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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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责人 主任:彭平 电话 0745-6222119

    指挥中心

    协助局党委组织实施全局性公安工作;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及紧急警务活动;督促检查局党委重大工作部署、决定落实情况,督办上级部门交办和上级领导批示事项;掌握全公安工作情况和各类公安信息;起草和核改文稿;负责对外接待、对外联络及局领导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件的收发、登记、流转;负责公安机关保密工作;负责公安档案管理工作;指挥中心内务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

    负责人 主任:黄育璇 电话 0745-6222119

    侦查中心

    负责侦破全县公安机关侦破重特大刑事案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以及交办案件的侦破工作;开展刑事技术研究和应用,为基层侦查破案提供技术支援;负责刑侦基础业务建设、刑侦情报信息建设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禁毒、缉毒工作负责全县经济与涉税犯罪案件侦破工作;担负重大经济案件、跨地区和疑难复杂经济案件侦破工作。

    负责人 主任:潘登 电话 0745-6222119

    防控中心

    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安全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指导、监督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组织实施对来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等工作。负责各类严重暴力性突发事件的处置,打击暴力恐怖活动。负责全户政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等;开展对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监外罪犯的管理和人口的管理工作,及依法管理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台港澳同胞在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指导、协调或直接查处涉外案件。

    负责人 主任:姚茂雯 电话 0745-6222119

    队伍管理中心

    负责公安队伍建设,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全公安机关的思想理论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负责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工作,检查、监督落实情况;负责公安局民警的警衔管理。负责全局各类重大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公安宣传、公安文化、警察公共关系工作及与新闻单位的协调和沟通负责局督察工作;对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制定督察工作的有关制度;办理市局交办的督察事项;履行《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负责人 主任:杨平 电话 0745-6222119

    执法监管中心

    指导、监督全公安机关执法工作;

    负责人 主任:杨飞舟 电话 0745-6237856

    监所管理中心

    依据国家法律对在押人员实行武装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负责人 主任:姚茂钧 电话 0745-6222140

    交通管理中心

    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管理、检测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指导、参与重大交通事故的查处。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一、县局简介 1956年12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新晃县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晃县公安局更名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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