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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0745-6222119-6200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路121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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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职能信息

一、县局简介

1956年12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新晃县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晃县公安局更名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全县公安工作。

(二)及时、准确地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工作决定,为上级决策提供重要信息和依据。

(三)负责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民警警衔管理以及工资福利、宣传教育、奖惩考核和优抚工作。

(四)承担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指挥系统建设。

(五)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实施公安机关督察、纪检、监察、来信来访和内部审计工作;督促、检查全县公安的执法活动,查处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六)负责全县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侦破;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负责处置全县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负责落实有关活动的保卫工作;依法对本县企事业单位的保安机构和保安人员开展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八)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组织实施巡警工作,负责城区和城郊的治安巡逻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和治安问题,打击暴力恐怖活动。

(十)组织实施刑事侦查工作,协同相关重大案件的侦查工作;规划并实施刑事科学技术建设和刑事基础情报信息建设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工作,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十四)依法开展户政、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出入境等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本县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负责组织、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十五)依法承担执行刑罚;承担看守、治安拘留、强制戒毒的管理工作。

(十六)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管理、检测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查纠交通事故。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县局简介

1956年12月5日,经国务院批准,新晃县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晃县公安局更名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全县公安工作。

(二)及时、准确地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工作决定,为上级决策提供重要信息和依据。

(三)负责公安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民警警衔管理以及工资福利、宣传教育、奖惩考核和优抚工作。

(四)承担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的计划、申报、分配、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指挥系统建设。

(五)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实施公安机关督察、纪检、监察、来信来访和内部审计工作;督促、检查全县公安的执法活动,查处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案件。

(六)负责全县危害国内安全的案件侦破;防范处置邪教、非法宗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负责处置全县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建设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众性治安防范工作;负责落实有关活动的保卫工作;依法对本县企事业单位的保安机构和保安人员开展监督管理服务工作。

(八)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警卫工作。

(九)组织实施巡警工作,负责城区和城郊的治安巡逻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和治安问题,打击暴力恐怖活动。

(十)组织实施刑事侦查工作,协同相关重大案件的侦查工作;规划并实施刑事科学技术建设和刑事基础情报信息建设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依法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工作,打击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

(十四)依法开展户政、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出入境等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本县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负责组织、协调涉外案件的查处。

(十五)依法承担执行刑罚;承担看守、治安拘留、强制戒毒的管理工作。

(十六)依法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管理、检测和驾驶员管理工作;查纠交通事故。

(十七)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领导简介

怀化政务服务网入口
怀化政务服务网入口
怀化市政务服务借助“互联网+”技术,加速推进机构办事规范化、精准化、高效化。 一是借力“互联网+民生服务”,实现服务项目多元化。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协同、企业运营、群众共享”的模式,由独立运营的第三方企业在农村设立民生服务站,以信息进村和“互联网+”为实现途径,把政府服务窗口前移到村,为农村群。。。
怀化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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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745-2738000

办公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府前路怀化市公安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怀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咨询电话:指挥中心:0745-2240468;监察部门:2255082

办公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环城南路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咨询电话:0745-6222231

办公地址:新晃县行政中心四号楼A区三楼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邮政编码:419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法定休假日除外) 

新晃县政务服务中心
新晃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45-6222231

办公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新晃县梅林路行政中心四号楼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07月01日~09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00;法定工作日,冬季(10月01日~次年06月30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00;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95商服网 2022年12月06日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协助局党委组织实施全局性公安工作;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重大及紧急警务活动;督促检查局党委重大工作部署、决定落实情况,督办上级部门交办和上级领导批示事项;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和各类公安信息;起草和核改文稿;负责对外接待、对外联络及局领导日常事务工作;

新晃侗族自治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