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司法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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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文印、保密、统计、信息化、外事、信访、效能、扶贫开发、政务公开和新闻宣传等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中央政法补助专款的使用。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管理、政府采购、警车管理、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联系方式:0599-2822340。

(二)县委依法治县办调研与督察股

开展全面依法治县理论与实践调査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指导、监督全县(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接受全县各级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组织或参与检查重要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协调部门之间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争议和问题,依法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不当行为。负责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认证和证件管理。负责全县“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长期规划、重大决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担县政府或其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承担县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承办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联系方式:0599-6028608。

(三) 行政复议与应诉股

负责承办县政府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处理或者转送行政复议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依法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承办涉及县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赔偿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办理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组织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处理县政府交办的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来信来访事项。负贵涉及县政府的民事诉讼案件相关工作。

联系方式:0599-2832128。

(四) 社区矫正管理局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相关宣传、培训和理论研究。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负责审核呈报社区矫正对象的司法奖惩。组织、指导社区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县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0599-6028628。

(五)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各地区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统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宣传工作。

联系方式:0599-6028601。

(六)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联系方式:0599-6028606。

(七)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148”指挥中心)

负责指导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公证员任职申报、变更、提请免职和公证机构重大事项变更的审核转报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承担“1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律师行业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负责律师队伍教育监督和业务监管工作。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的初审工作,协助市司法局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律师执业、变更、注销和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重大事项表更及注销的审核转报。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承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重大事项变更、注销的审核转报。协调律师行业党建具体工作。

联系方式:0599-2820148。

(八) 政治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资福利、计划生育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领导班子选人用人工作,负责干部招录、调动、考核、任免等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因私出国(境)申报审批、备案审核、撤销变更和证件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全县系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奖惩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具体工作。承担局党组日常具体事务。

联系方式:0599-6028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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