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各职能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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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组成:

    (一)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科)。

负责政务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协调承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城市管理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30829

(二)政务服务科(法规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全部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负责起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并制定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负责本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审核、听证和备案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工作;负责向法院申请行政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负责系统内依法治市、普法教育工作;负责组织行业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等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11277

(三)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事项的协调督导、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城市应急管理职责,负责城市管理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组织协调和处置;负责城市管理行业服务热线监督管理;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11996

(四)执法监督科。

负责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的督查、督办与办理件的审核反馈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综合考评;负责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案件及跨区域案件的督查;负责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城市综合执法和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对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纪律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现场查处纠正,对城市管理执法中违章违纪问题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建议、意见。

联系电话:0398-2810266

 (五)城市亮化办公室。

贯彻落实城市亮化的政策法规;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亮化规划;负责城市亮化的计划统筹、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路灯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30991

 (六)市容秩序管理科(停车场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定市容市貌管理的具体标准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制定城市市容秩序管理标准规范;组织全市性的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负责综合协调相关部门的市容秩序管理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收集市容管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提出综合整改意见,并跟踪协调落实;负责城区内广场、公共停车场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停车管理的监督指导;负责城区内城市洗车场(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无主犬、流浪犬、无证犬及被没收犬的收容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39925

(七)环境卫生管理科(建筑渣土管理和农村垃圾治理科)。

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负责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境卫生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与移交等管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环卫设施和环卫企业的管理工作;负责各县(市、区)环境卫生的指导和监管工作;负责对固体废弃物处置实施全程监管;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垃圾(渣土)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

联系电话:0398-2938205

(八)户外广告管理科。

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负责沿街依附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公共设施、公共场地外部,利用各种形式设置的商业性或公益性广告的容貌管理;负责组织对违法违规设置以及影响城市形象的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等的整治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33595

(九)绿线规划管理科。

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线的划定;负责城市规划区园林绿化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论证和审批;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起草城市绿化的规范性文件;落实城市建设中的绿色图章制度,监督建设单位建设配套绿地并组织绿化验收。

联系电话:0398-2811156

(十)园林绿化工程管理科。

负责全市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拟定园林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实施;负责监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招投标、工程质量;负责组织园林绿化工程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和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联系电话:0398-2811858

(十一)园林绿地管理科。

组织编制城市新增绿化面积年度计划,监督检查、考核城市绿化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绿地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制定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和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绿地养护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对城市公园、游园、道路绿地的建设和管理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对各县(市、区)、城镇园林绿化及建成区的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进行行业指导,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园林城市创建;开展省、市级园林单位(小区)创建及绿地认建、认养、认管活动;监管有关园林施工安全、园林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组织园林绿化成果普查和资源调查评估工作;对全市风景名胜区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管理。

联系电话:0398-2811108

(十二)计划财务科。

负责机关工程项目预算、年度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年度决算工作;负责本系统财务收支、政府采购业务的指导、审核、监督和审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规费的征收监督审核工作;组织拟订和贯彻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的改革措施和制度并贯彻执行;归口管理行业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组织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城市综合执法等设备装备购置、更新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资产管理。

联系电话:0398-2931550

(十三)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培训、任免奖惩、年度考核、工资调整、福利津贴审核等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工作的申报;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出国(境)任务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系统内人员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扶贫帮困和驻村第一书记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98-2937631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53869

下属机构

一、三门峡黄河天鹅湖湿地度假区管理局

负责度假区的规划、保护、建设开发以及园林绿化、卫生管理、旅游资源开发、宣传推广、智慧旅游等工作。

联系电话:13523980726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天鹅湖城市湿地公园内

二、三门峡市城市管理第一综合执法支队

负责商务区辖区城市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省政府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有关行政处罚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全市性的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指导各县(市)相应的城市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城区内(包括湖滨区、开发区城区,下同)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负责城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对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必要时可督促有关部门予以落实;负责局属行政执法队伍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城市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四)负责受理城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五)负责城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全部的城市管理行政职责。负责城区内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审核工作。未经市城市管理局审核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户外广告设置。

(六)负责在城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城市管理行政职责。

(七)行使城区内下列部分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

1.行使城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区内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区内市政公用、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饮食服务业排放油烟污染、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噪声污染、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污染、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城区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店(市场)外无照经营、无照流动商贩经营行为,以及擅自设置张贴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城区内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机动车道以外的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地方不按规定临时停车行为,对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街道上搭建、盖房、摆摊、堆物或者其他妨碍交通行为,以及对未经公安部门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城区内文化(新闻出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在店外经营出版物、音像制品行为,以及在街道、广场未取得菅业性演出许可举办文化营业性演出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联系电话:0398-8522345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六峰南路148

三、三门峡市城市管理第综合执法支队

负责车站辖区城市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省政府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有关行政处罚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全市性的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指导各县(市)相应的城市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城区内(包括湖滨区、开发区城区,下同)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负责城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对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必要时可督促有关部门予以落实;负责局属行政执法队伍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城市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四)负责受理城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五)负责城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全部的城市管理行政职责。负责城区内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审核工作。未经市城市管理局审核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户外广告设置。

(六)负责在城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城市管理行政职责。

(七)行使城区内下列部分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

1.行使城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区内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区内市政公用、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饮食服务业排放油烟污染、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噪声污染、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污染、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城区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店(市场)外无照经营、无照流动商贩经营行为,以及擅自设置张贴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城区内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机动车道以外的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地方不按规定临时停车行为,对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街道上搭建、盖房、摆摊、堆物或者其他妨碍交通行为,以及对未经公安部门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城区内文化(新闻出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在店外经营出版物、音像制品行为,以及在街道、广场未取得菅业性演出许可举办文化营业性演出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联系电话:0398-2818189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六峰南路148

四、三门峡市城市管理第综合执法支队

负责涧河辖区城市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省政府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有关行政处罚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全市性的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指导各县(市)相应的城市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城区内(包括湖滨区、开发区城区,下同)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负责城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对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必要时可督促有关部门予以落实;负责局属行政执法队伍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城市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四)负责受理城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五)负责城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全部的城市管理行政职责。负责城区内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审核工作。未经市城市管理局审核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户外广告设置。

(六)负责在城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城市管理行政职责。

(七)行使城区内下列部分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

1.行使城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区内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区内市政公用、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饮食服务业排放油烟污染、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噪声污染、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污染、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城区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店(市场)外无照经营、无照流动商贩经营行为,以及擅自设置张贴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城区内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机动车道以外的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地方不按规定临时停车行为,对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街道上搭建、盖房、摆摊、堆物或者其他妨碍交通行为,以及对未经公安部门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城区内文化(新闻出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在店外经营出版物、音像制品行为,以及在街道、广场未取得菅业性演出许可举办文化营业性演出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联系电话:0398-2860932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六峰南路148

 五、三门峡市城市管理第综合执法支队

负责湖滨、前进辖区城市管理工作。

(一)贯彻执行省政府城市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有关行政处罚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全市性的城市管理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指导各县(市)相应的城市管理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城区内(包括湖滨区、开发区城区,下同)的城市管理执法活动;负责城区内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并对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必要时可督促有关部门予以落实;负责局属行政执法队伍的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协调有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城市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四)负责受理城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投诉、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五)负责城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全部的城市管理行政职责。负责城区内城市户外广告规划、设置审核工作。未经市城市管理局审核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户外广告设置。

(六)负责在城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城市管理行政职责。

(七)行使城区内下列部分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

1.行使城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区内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区内市政公用、城市道路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城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饮食服务业排放油烟污染、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噪声污染、文化娱乐场所边界噪声污染、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城区内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店(市场)外无照经营、无照流动商贩经营行为,以及擅自设置张贴户外广告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城区内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在机动车道以外的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地方不按规定临时停车行为,对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街道上搭建、盖房、摆摊、堆物或者其他妨碍交通行为,以及对未经公安部门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城区内文化(新闻出版)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批准在店外经营出版物、音像制品行为,以及在街道、广场未取得菅业性演出许可举办文化营业性演出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联系电话:0398-2932006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六峰南路148

六、三门峡市数字化城市服务中心

负责城市管理行业服务热线监督管理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98-12319

办公时间:全年  24小时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六峰南路148

七、三门峡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负责对三门峡市城乡环卫一体化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绩效考核;负责岗上垃圾处理场的运营维护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征收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23081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和平东路

八、三门峡市虢国公园管理处

负责公园基础设施和游乐服务的维修、维护与管理等工作。

加强绿地精细化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绿地景观水平。做好园区安全秩序管理工作,为市民提供优质、安全的游园环境。做好园区卫生保洁、垃圾清运等工作,保持园容园貌干净、整洁。

联系电话:0398-2776033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和经一路交叉口南

九、三门峡市人民公园管理处

负责公园设施维护、绿地游览与娱乐项目管理、动物繁育与饲养、植物栽培与养护、濒危动植物研究保护、科普宣教、提供休闲场所,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联系电话:0398-2821830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崤山中路65

十、三门峡涧河公园管理处

负责涧河南北两岸(西至209国道、东至三门峡东收费站,全长10.8公里,绿地面积1800余亩)绿地养护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98-5181300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六峰路与河堤南路交叉口西200米  

十一、三门峡市陕州公园管理处

负责辖区园林绿地,风景设施的管理与维护,植物栽培与养护,科普宣教,景区游览与娱乐,提供休闲场所。

联系电话: 0398-2892084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西段陕州公园内

十二、三门峡市黄河公园管理处

负责黄河公园的规划建设和养护管理。

联系电话:0398-2772768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大岭路北环路口

十三、三门峡市天鹅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

负责做好绿地养护精细化管理工作。园林基础设施完善和维修工作。黄土裸露的治理工作。做好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园区的疫情防控工作。提升智慧景区的建设工作。做好园区的秩序管理工作。做好大天鹅的保护和研究工作。做好园区的文明创建工作。做好党建工作。做好宣传工作,提升天鹅湖的知名度。

联系电话:0398-2811828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天鹅湖湿地公园南门游客服务中心

 十四、三门峡市绿化工程管理处

负责全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工程设计等工作;负责市区及商务区道路、公园、广场、游园绿地及行道树的精细化养护管理及基础设施维修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91360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六峰南路548号三门峡市林业局办公楼二楼

十五、三门峡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负责中日友好苑、黄河广场绿地管理;负责园林植物优良品种选育与开发、繁殖与生产,新科技推广应用,规划设计、科研。

联系电话:0398-2891974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经济开发区太阳路

 十六、三门峡市路灯管理所

负责三门峡市区域内由市级财政投资建设并移交路灯管理所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包括路灯配电箱、灯杆、地上地下管线、灯具、工作井以及照明附属设备等)的建设、改造、维护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398-2821768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placeholder tag=span i=1001}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六峰南路{placeholder tag=span i=1002}148{placeholder tag=span i=1003}号

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

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 网上办事大厅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我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实施城区内的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活动;协调相关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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