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红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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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收发登记、公文核稿、领导讲话、工作报告、调研报告起草等工作;负责全局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重大部署、领导批示批办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大事记的采集、编写和发布;负责会议通知,印信管理和使用,公文督办,文件材料的整理、移交、归档;负责保密、人事、财务及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干部调配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管理本系统工人档案和人事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干部培训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对本系统工作人员“德、能、勤、绩”的考核、考评;负责对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经费、财务、装备、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系统会计核算;负责部门预算的编制、审核、上报和预算计划执行、监督、管理;负责预算资金支付计划的审核、上报;负责非税收入征缴管理;负责票据管理、证照监制发放和财务统计工作。承担辖区食品安全规划的拟订、协调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检查行动和重大整顿治理;统一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办公地点:张铁匠办公楼215A室,办公电话:0459-2799309。

(二)政策法规办公室。承担有关行政应诉、听证等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立法和修订的调研工作;组织开展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建设;负责开展工商、质监、食药相关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办公地点:张铁匠办公楼201A室,办公电话:0459-2799306。

(三)食品安全监察室。组织实施生产加工食品安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等工作;负责乳制品生产质量监测、流通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强制性检验及相关市场准入;组织实施乳制品质量安全等级评价和分类分级监管制度,监督实施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参与拟订或制定辖区生产加工食品安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及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生产加工食品安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受理处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申诉和举报,处置食品突发事故;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贯彻执行国家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拟定全县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组织监督实施。办公地点:张铁匠办公楼210A室,办公电话:0459-2799310。

(四)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察室。负责本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监管,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药品分类制度;负责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资格认定初审工作;贯彻执行药品流通法律、法规;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戒毒药品、反兴奋剂条例包含药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药品招标采购;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备案和监测;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本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负责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监督管理,监督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医疗机构制剂标准和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和计划抽验;负责医用氧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制剂监督管理;负责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监督管理。承担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管理;承担有关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负责保健食品广告备案和监测;贯彻执行国家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贯彻执行地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有关监督管理规范。办公地点:张铁匠办公楼209室,办公电话:0459-2799315。

(五)市场秩序监察室。依法承担对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责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指导消费维权工作;负责做好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申诉和举报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办公地点:张铁匠办公楼213A室,办公电话:0459-2799308。

(六)质量技术监察室。依法承担质量监督管理责任。负责质量宏观管理和产品(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产品(商品)质量预警、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协调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缺陷产品(商品)召回制度;负责管理计量工作;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辖区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规范;依法监督标准的实施;负责管理合格评定工作;依法负责检验机构及其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督认证市场行为;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办公地点:张铁匠办公楼207室,办公电话:0459-2799305。

(七)特种设备监察室。依法承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责任。监督管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负责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地点:张铁匠办公楼213室,办公电话:0459-2799307。

(八)价格监督检查室。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办公地点:张铁匠办公楼210室,办公电话:0459-2799310。

(九)行政审批室。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办公地点: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电话:0459-4199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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