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0年第二批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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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惠企措施

1.调整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成本补贴申报标准,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研发成本补贴。

2.支持小微企业积极开展抗疫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对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根据研发投入实际情况,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20万元研发费用补贴。

3.支持对象:申请支持的企业为成立时间在5年(含)以内(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100人以下,2019年度的研发费用在20万元(含)以上、营业收入1000万元-2000万元(含)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或在示范区范围内注册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支持标准:(一)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额在20万元(含)-100万元的,按不超过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二)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额高于100万元(含)、不足500万元的,按照每家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助。(三)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额高于500万元(含)的,按照每家不超过20万元给予补助。


二、政策依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保持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京政办发〔2020〕15号

   鼓励创投机构在疫情期间加快开展投资,给予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已获得风险投资、后续融资需求迫切的孵化器在孵企业等优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资金支持。对投资效果较好的创投机构给予一定比例风险补贴,开展首轮投资的,单笔补贴不超过50万元,单家机构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50万元;开展首轮之后投资的,单笔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单家机构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在中关村示范区范围内注册且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通过科技信贷产品融资的,给予企业贷款贴息支持,贴息比例由实际贷款利息的40%提高到50%,每家企业单一信贷产品年度利息补贴不超过50万元。调整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成本补贴申报标准,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报研发成本补贴。(责任单位:中关村管委会、市科委、市财政局)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科技“战疫”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中科园发〔2020〕3号

1.推动创新品种加速进入审评审批绿色通道。加快梳理与疫情防控治疗相关的诊断试剂、疫苗、新药等技术产品,依托全市医药健康协同创新联席会制度,通过市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和国家事权申报绿色通道等途径,针对符合疫情防控和诊疗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协调推动加速进入防控产品应急审评审批绿色通道,及时跟进协调企业后续符合GMP标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落地生产所需的空间等需求。

2.支持第三方技术服务平台承接防疫抗疫产品研发生产。支持平台优先承接与疫情防控治疗相关的诊断试剂、疫苗、新药等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检测,对加速研发生产流程作出重要贡献的平台,按照高精尖产业协同创新平台管理办法,优先纳入支持体系。

3.支持防疫抗疫项目研发产业化。对参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科研攻关,在治疗一线得到实际应用、发挥重要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新项目,经专家评审后优先纳入前沿技术项目和高精尖项目支持体系,按照相关办法予以支持;对已获得中关村管委会高精尖项目支持、参与此次抗击疫情并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在项目年度考核和结项考核时,优先给予持续支持。

4.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鼓励中关村示范区企业积极参与防疫抗疫工作,通过首购、订购、首台(套)等政府采购政策措施,支持相关技术、产品和服务在防疫抗疫中应用推广;根据在防疫抗疫中的实际应用和发挥作用情况,按照首台(套)、首购产品示范应用相关政策,优先给予支持。

5.支持小微企业积极开展抗疫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对注册在中关村示范区内的科技型小微企业,根据研发投入实际情况,给予每家最高不超过20万元研发费用补贴。

6.加大金融支持和服务保障力度。支持参与疫情防控或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关村企业开展信贷融资、融资租赁、发债融资等,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优先给予贷款利息补贴、融资租赁费用补贴和债券票面利息补贴,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中关村科技金融专营组织机构、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中关村科技租赁公司等金融服务机构为企业设立绿色通道,加快审批速度,提升担保信贷和租赁额度,并适当下调利率和相关费率;对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企业的应急融资需求,支持中关村科技担保公司免收担保费。对服务保障效果较好的银行、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优先给予风险补贴支持,人民银行中关村中心支行在科技金融专营组织机构年度评估中予以适当加分。

7.支持技术转移服务平台、孵化机构开展抗疫服务工作。积极鼓励转移机构和孵化机构收集相关单位和科技型初创企业在治疗药品、疫苗、防护器械、诊疗技术和设备研发及推广方面的进展和问题,帮助对接相关支持政策;鼓励转移机构和孵化机构帮助相关在研项目对接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批量生产企业、金融机构和终端市场等;鼓励特色园、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各类载体在疫情期间对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相关工作表现突出的机构优先纳入中关村技术转移和创业孵化服务支持体系,已纳入支持体系的机构抗击疫情工作情况作为2020年度绩效评价和资金支持的重要依据。

8.支持中关村社会组织加大服务力度。支持具有研发能力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积极开展与防疫抗疫相关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发工作;支持协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收集会员单位信息情况、加大疫情防控宣传,推介会员企业疫情防控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引导会员企业科学有序地参与疫情防控。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将纳入2020年度中关村社会组织支持资金评价范围,对于在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有重要贡献的社会组织优先予以支持。

9.支持中关村各分园加大服务力度。各分园应充分掌握辖区内企业研发生产情况和政策需求,全力组织各类综合服务机构和创业孵化、技术转移、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对在防疫抗疫工作中积极作为、在服务企业方面表现优异的服务机构优先给予支持。优先支持园区新建产业载体或改造存量空间,用于防疫抗疫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强符合疫情防控和诊疗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的落地服务。支持园区运用智慧化管理手段,为入驻企业提供人员、车辆等管控服务。

10.加强企业跟踪服务。设立疫情期间中关村企业联系服务线上平台,及时了解企业在疫情防控中所采取的措施,引导企业做好疫情应对。精准服务企业需求,加强重点企业跟踪服务,提供必要的防控物资协调、供应链恢复、法律事务等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因疫情影响导致的办公运营与生产困难,坚定企业发展信心,保障企业健康发展。

2020年第二批中关村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费用支持政策实施方案

支持标准

(1)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总额在20-100万元的,按不超过支出额的5%给予补助。

(2)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额高于(含)100万元、不足500万元的,按照每家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助。

(3)企业上一年研发费用支出额高于(含)500万元的,按照每家不超过20万元给予补助。


三、办理方式

已过办理时限

在线办理:中关村企业统一申报服务平台


四、咨询电话

(010)88827016


六、办理流程

5月:线上申报、初审;

6月-7月:核对信用记录,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分园复核;

8月:会议决策,公示。


七、办理材料

线上提交材料清单:

(一)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电子版;

(二)开户行许可证扫描件电子版;

(三)高新证书扫描件电子版(村高新、国高新证书);

(四)真实性承诺函加盖公章版扫描件电子版;

(五)企业商业计划书PPT格式;

(六)2019年度研发费用的投入资金相关凭证、发票、合同(包括研发人员劳务合同)、银行回单、社保回单等;

(七)企业可用于防疫抗疫的技术和产品及应用案例统计表;

(八)其他材料参考网上系统填报说明内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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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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