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国际班轮运输业务许可服务审批条件_流程_材料_时间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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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国际班轮运输业务许可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9年7月

实施日期:2019年7月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从事国际班轮运输业务许可的申请和办理。

二、事项审查类型

  先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项目名称:从事国际班轮运输业务许可,

实施机关:交通部。

四、受理机构

  交通运输部

五、决定机构

  交通运输部。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申请主体应是经营进出中国港口班轮运输业务中国大陆或者境外航运公司

八、禁止性要求

  详见“七、申请条件”。

九、申请材料目录

  1.申请书(如果申请人为境外公司,须由注册在境内的国际船舶代理企业出具转报函,以及申请人委托该国际船舶代理企业代为办理申请手续的委托书);

  2.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境内公司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境外公司提供商业登记文件复印件的公证认证复印件)、主要出资人名单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3.经营者的主要管理人员的姓名及其身份证明;

  4.运营船舶资料。包括航线投船船舶国籍证书、入级证书、国际保安证书、安全管理证书和船舶管理公司DOC证书复印件。如果航线投船为租赁船舶,须提供租船合同复印件。 申请经营涉及旅客运输的国际班轮运输业务,还须提供航线投船客船安全证书及附件P(FORM P)复印件、申请人具备符合法律要求数额的旅客伤害赔偿能力证明;

  5.拟开航的航线、班期及沿途停泊港口;

  6.运价本;

  7.提单、客票或者多式联运单证。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扫描电子版材料1份,提交至审批平台。

十、申请接收

  申请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交通运输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申报门户(http://wtis.mot.gov.cn)提交申请

材料。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全程网上办理

  1.申请人登陆网站注册登记,申请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交通运输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

  2.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凭电子密钥登陆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综合管理门户(http://mwtis.mot.gov.cn),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3.交通运输部依据《国际海运条例》《国际海运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批。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审批结果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服务园地行政许可结果公示栏目公布。

十二、办理方式

  详见“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十三、办结时限

  交通运输部在受理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四、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予以许可的,交通运输部颁发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告知相关权利,并在交通运输

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内查询不予许可理由。

十六、结果送达

  交通运输部将行政许可决定书邮寄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申请人。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申请人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十八、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国际航运管理处(集装箱船、滚装船、客船、客货滚装船)、法规处(邮轮)

  (二)电话咨询:010-65292650,65292665

十九、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和投诉由部门监督机构、法制机构受理。

  (一)电话投诉:010-65292625

  (二)电子邮件投诉:jjzhc@moc.gov.cn,tfszhc@moc.gov.cn.

  (三)信函及其他投诉方式: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11号交通运输部,100736

二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

  (二)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二十一、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自受理之日起,可通过交通运输部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审批状态和结果,或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服务园地行政许可结果公示栏目内查询审批结果。


附录1


从事国际班轮运输业务许可流程图


附录2

一、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申请书

     我司_________(中文名称:________)申请自____年_____月起在华经营_______(集装箱、滚装船、旅游船、

客船、客货滚装船)国际班轮运输业务,具体航线为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的有关规定,

特向你部申请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申请材料附后。

                                         法人代表签字

                                         公司印章

                                         日期



                     转报函

   我司______具备国际船舶代理资质,受____________(申请人公司名称)委托,申请办理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质。

________(申请人公司名称)注册地________,拟于____年__月起在华经营_____(集装箱、滚装船、旅游船、客船、

客货滚装船)国际班轮运输业务,具体航线为_____________。申请材料经我司审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

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现予以转报。

  申请材料清单

  联系人信息

                                       公司名称及印章

                                       日期

                 


二、常见错误示例

  (一)资料不齐全或有关证书、证明文件过期失效。

  (二)涉及旅客运输的国际班轮运输申请未提供客船安全管理证书或投保旅客伤害责任险的证明。

  (三)境外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未公证。

  (四)将船舶DOC证书当做船舶管理公司DOC证书提交。

  (五)所提交的提单样本没有背面条款。

  (六)办理延期未退还证书正副本原件。

  (七)委托的国内代理企业没有相关资质。

  (八)网上申报信息不完整。

三、常见问题解答

  (一)境外企业商业登记文件是否需要翻译?

  答:境外企业商业登记文件为非英文语种的,须提供具有资质的翻译公司出具的翻译件。

  (二)境外企业是否可以直接向部申请办理?

  答:根据《国际海运条例》,境外企业需由注册在境内的取得国际船舶代理资质的企业出具转报函,申请人应出具委托该国际船舶代理企业代为办理申请手续的委托书。

  (三)经营船舶为租赁船舶的,是否可以由其关联公司或旗下子公司作为承租人?

  答:经营船舶为租赁船舶的,需提供证明申请人为承租人的合同文件或协议文件复印件,如由其关联公司或旗下子公司作为承租人的,需提供申请人与其关联公司或旗下子公司之间的转租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四)开展不定期船运输是否需要取得国际班轮运输经营资格登记证?

  答:不需要。国际班轮运输是指在固定的港口之间提供的定期国际海上货物或旅客运输服务。

  (五)证书是否设置有效期?

  答:证书不设有效期,企业在经营国际班轮运输业务期间,应确保相关证书、文件合法有效。

  (六)曾经在申报门户网站注册过账号,忘记了怎么办?

  答:联系门户网站维护工作人员(电话:010-65299629),通过相关信息认证,找回账号和密码。

  (七)怎样了解审批进度?

  答:可在申报门户网站查看审批进度情况。

  (八)证书是否需要到交通运输部领取?

  答:证书办好后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请提供详细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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