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兴义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数据资源局 |
标签: | 黔西南州,大数据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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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
电话: | 0859-8600017 |
地址: | 贵州省兴义市民航大道与万峰林大道交叉口西南180米 邮编:562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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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责
(一)依法承担有关规则草案等起草工作,牵头拟定大数据相关地方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统筹推进落实数字中国建设规划,协调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协调推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研究拟定全州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提出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政策建议,指导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协调数据流通交易促进工作。
(四)组织拟定全州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五)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协调推进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组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归集、汇聚共享、开放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六)协同推动数字政府规划建设和共性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州级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促进大数据与政务服务融合应用。
(七)协调推动全州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负责全州大数据相关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承担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推动跨领域,跨行业数字化转型,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统筹协调大数据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八)协调推进大数据领域科技创新,促进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大数据产学研用结合。
(九)负责提出大数据领域投资规模及方向,提出大数据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的建议,拟定州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按程序审批后组织实施。
(十)承担大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和指导相关企业参与重大交流合作,开展区域化合作,指导大数据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十一)负责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拟定并组织实施相关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州大数据人才建设有关工作。
(十二)结合本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乡村振兴和“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三)完成州委、州政府和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8:00
办公地址:贵州省兴义市民航大道与万峰林大道交叉口西南1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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