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都匀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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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州人民政府 委托向州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 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 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 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储备和紧急调度。
(三) 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拟订财 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的实施办法;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 工作;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和非金融类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有关工 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州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 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州综合性经 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牵头做好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推进工作。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州招投标工作。
(五) 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 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 衔接平衡需申请国家以及安排州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 规划。安排州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州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 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 项目和用汇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统筹协调推进金政企项目 融资合作,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使用方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 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提 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 标和政策;核准或审核上报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 项目;实施重点项目管理;指导协调矿产、资源等领域重 大项目的对外合作。
(六) 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 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 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 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服务业发 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及规划,指导 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 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 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 战略。组织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 重大政策,拟订相关规划;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 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有关工作; 研究拟订州内跨市(县)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 实施;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 关重大问题。
(八) 统筹推进与州外区域合作交流。研究拟订与州外区域 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提出推进区域合作 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建议;建立与周边省(区、市)、经济区区域合 作常态化机制,负责州外区域合作交流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省“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承担“一带一路” 建设有关工作。
(九) 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 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起草 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州级粮食 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州级重要物 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按规定管理州级粮食、食糖、药品、 食盐、石油及天然气等储备,负责州级储备粮等行政管理。承担 全州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州粮食流通行业发展 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全州储备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 施建设和管理。负责粮食(含食用油)收购、储存、运输环节和 政策性用粮购销中的粮食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州 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组织重要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 理;根据州政府相关要求提出动用指令并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 令。承担保障驻黔南部队军粮供应工作,指导各县(市)军粮供 应队伍和供应网络建设。
(十)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 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 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卫生 计生、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 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统筹推进基本公 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 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有关就业、 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按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 设相关工作,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综合协调;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 设、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 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 施;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负责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承担“长江经济带”发展各项工作。
(十二)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 研究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组织 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 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三)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价 格政策;管理国家、省、州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 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及变动趋势;组织实施成本监审和 农副产品调查,组织实施涉案物品、无形资产、各种商品和服务 的价格鉴定认证等工作。
(十四)负责牵头编制、实施全州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按规 定审批、核准交通、邮政项目。
(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 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 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 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六)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 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