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长吉镇人民政府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
机构信息
地区: 三穗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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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和周末除外
电话: 0855-4670008
地址: 贵州省三穗县长吉镇长吉村 , 邮政编码:556503
详细介绍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管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5、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7、法律规定的其它职责。

 

正股级内设机构及工作职责:

1.党政办公室

(1)负责重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

(2)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对外接待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

(3)负责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绩效管理等工作;

(4)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派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等提出意见。

2.党建工作办公室

(1)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

(2)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做好村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等党建工作

(3)承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

(4)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

(5)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6)负责村党组织换届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

(1)承担制定并落实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工作

2)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负担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

3)承担农村财务审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

5)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

6)承担为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

7)负责区域内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发展及招商引资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

4.平安法治办公室

(1)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2)协助开展流动人口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

(3)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村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

(4)负责辖区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5)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负责村民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

(6)组织收集村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

(7)负责培育、指导、监督村社会组织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等工作。

5.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1)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

(2)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

(3)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森林资源等行政管理工作

(4)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作

(5)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

(6)负责辖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

(7)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

(8)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9)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

(10)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协调指导社区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

正股级事业单位及工作职责:

1.党务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1)承担本辖区内相关党务政务服务,以及社会保障住房保障、养老助残等直接面向群众和驻区单位、企业的便民服务工作

(2)做好本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优抚帮扶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3)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活动提供服务场所和便民服务等

(4)做好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计划生育协会等活动

(5)组织社区开展各类党群文体活动

(6)协调社会服务资源提供文化教育、体育等各种便民服务承担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1)承担“12345”、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群众来信来访、村上报等各类事件的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督促落实数据统计工作

(2)负责配合处置、应急突发事件

(3)承担城乡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的事务性、辅助性工作

(4)承担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3.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1)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技术及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野生动物保护等具体工作

(2)负责农业种养殖、畜牧兽医、农田水利建设、饮水安全、防汛抗旱绿化、森林资源保护、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环保、森林防火、林业技能推广等具体工作

(3)负责日常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涉农补贴、村级财务管理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4)承担长吉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综合执法队

(1)受长吉镇人民政府委托,负责辖区内综合执法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授权,以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整合辖区内基层站所、派驻机构执法力量和资源,统一组织和指挥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受理投诉和举报,查处违法行为,落实好案件通报、违法线索移送、联合执法等机制

(4)负责收集整理执法过程的证据、资料,做好执法工作的档案整理和保存等工作

(5)承担长吉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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