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沿河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沿河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县委关于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
机构信息
地区: 沿河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标签: 沿河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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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早上8:30--12:00下午14:30--18:00 (法定休息和节假日不上班)
电话: 0856-8229368
地址: 贵州省铜仁市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大院二楼 ,邮编: 565300
详细介绍

沿河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以及县委关于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相关规定,并实施监督检查;组织起草本县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护以及经费的计划编制;负责盘活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城市资产,并逐步进行市场化管理;参与城市规划范围内涉及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建设项目的设计评审、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工作。

(三)负责组织城市综合执法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重大执法活动,查处违法案件;负责城市市容市貌、公共秩序、环境卫生、市政管理方面的监管执法工作。

(四)负责县城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末端处理工作;负责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行业管理及设施建设、管护工作;负责建立和运行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系统;负责农村生活垃圾的转运和末端处理工作。

(五)负责县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的核准和监管执法工作。

(六)负责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审批和管理;负责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政审批和管理;负责因工程建设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行政审批和管理。

(七)负责县城区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护工作。

(八)负责县城区道路照明、景观亮化的建设和管护工作。

(九)负责县城区农贸市场的市容环境卫生监管工作。

(十)负责本县行政区域燃气的行业管理和经营许可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燃气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对燃气经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建设项目审批、建设监督和竣工验收;负责燃气管理方面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智慧城市管理平台的运行、升级和维护工作;

(十二)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受理违反城市综合执法等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城市综合执法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案件办理,组织有关行政处罚案件的听证工作。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四)承担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责调整。

1.将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县城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城市山体开挖、爆破、建筑施工等噪声污染及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划入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2.将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管,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划入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3.将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划入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4.将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责划入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

5.将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所属的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县园林绿化管理站等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县城市管理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机关,涉及更名等其他机构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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