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碧江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综合执法局 |
标签: | 铜仁市,城管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电话: | 0856—8162010 |
地址: |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产业园5号楼 邮编:554300 |
英文网址: | https://www.chinaservicesnet.com/shop/804.html |
2011年铜仁地区撤地建市,根据《铜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铜仁撤地设市后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更名的通知》(铜市机编〔2011〕1号)、《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区政府工作部门职能调整方案>的通知》(铜党办发〔2012〕63号)文件精神,2012年5月组建铜仁市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局,为铜仁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中央、省、市执法体制机构改革相关精神,我局历经了三次体制改革,现更名为铜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铜仁市城市管理局)。
铜仁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综合执法、城市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相关规定,拟定行业相关管理标准和规范,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全市城市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
(三)指导各区(县)城市综合执法、城市管理相关行政审批工作;研究、推广先进的城市管理科学技术及管理模式;培训、教育全市城市管理及城市综合执法人员。
(四)指导、监督、考核全市市容秩序、渣土运输、智慧城管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和市级智慧城管调度管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考核全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参与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项目立项、设计方案的审查及项目验收等工作;负责燃气行业监督管理及依法审批燃气行政许可事项。
(六)指导、监督、考核全市园林绿化和城市湿地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参与中心城区园林绿化项目立项、设计方案的审查及项目验收等工作;依法审批砍伐、移植城市树木和移植城市古树名木等行政许可事项;负责园林绿化工作的行业管理。
(七)指导、监督、考核全市环境卫生管理业务工作和环境卫生设施建设。
(八)指导各区(县)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九)指导各区(县)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十)指导各区(县)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十一)指导各区(县)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十二)指导各区(县)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及城市山体开挖、爆破等噪声污染及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十三)指导各区(县)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十四)指导各区(县)行使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十五)指导各区(县)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十六)指导各区(县)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十七)负责城市管理及城市综合执法跨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组织全市城市管理及城市综合执法专项行动和重大执法活动。
(十八)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