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威宁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标签: | 威宁县,林业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14:00-18:00(工作日) |
电话: | 0857- |
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自治县六桥街道办事处人民南路191号 邮编:553100 |
1、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并起草相关条例草案。
2、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3、承担对国有林业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职能。
4、加强保护和合理开发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优化配置林业资源,促进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职责。组织开展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汇总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指导监督林政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并督促查处林业行政案件,参与调处山林权属纠纷,指导林地、林权管理,依法审核办理林地征用、占用手续;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编制并监督执行野生动植物资源年度利用限额,负责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拟定全县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指导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特色植物类型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新建、调整各类县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查工作。
7、加强组织指导林业改革和农村林业发展,依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职责。
8、贯彻执行国家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发展战略规划、计划;负责全县林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拟定全县林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规章并依法监督实施检查;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9、指导森林公安工作,抓好“六个严禁”及“林长制”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11、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县级资金以及国有资产,指导和监督林业系统财务、统计工作,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
12、负责全县绿化工作。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工作;指导各类商品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13、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国家储备林及各类林业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基层林业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指导森林城市创建工作。
14、对全县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指导林业企业改革。
15、组织编制全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等林业生态工程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工程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工程报账制等工作;负责林业重点项目和林改项目的审核和报批。
16、加强全县湿地保护、石漠化防治植被恢复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的职责。
17、负责全县森林病虫鼠害的预测、预报、防治和检疫工作。
18、拟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林业科研、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协调林业外事、外经工作;组织实施对涉林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管理,抓好林业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19、抓好全县林业宣传工作和林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20、结合部门职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2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