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一)研究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的政策措施,起草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体育事业、广电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
机构信息
地区: 纳雍县
分类: 政府机构 > 文旅局
标签: 纳雍县,文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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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电话: 0857-3521335
地址: 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行政办公中心3号楼第10层(原工业园区1号宿舍楼) 邮政编码:553300
详细介绍

(一)研究拟订全县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的政策措施,起草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相关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文化事业、体育事业、广电事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重点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组织文体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体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统筹推进文体广电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体广电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拟订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和指导文物保护、博物馆和考古工作,推进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物和博物馆监督管理。推进文物和博物馆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和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

(九)统筹规划文体广电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体广电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体广电旅游产业发展。

(十)统筹推进生态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文化旅游发展,推进文化旅游扶贫开发工作,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战略。

(十一)指导文体广电旅游市场发展,对文体广电旅游市场经营行业进行监管,推进文体广电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体广电旅游市场。

(十二)指导全县文体广电旅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指导、管理文体广电旅游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体旅游对外交流活动,协调推动地方文体广电旅游领域走出去工作。

(十四)负责组织实施公共服务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十五)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十六)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七)指导、组织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工作,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推进多元化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八)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责调整情况:取消原纳雍县新闻出版(版权)局的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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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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