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纳雍县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林业和草原局 |
标签: | 纳雍县,林业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8:30-12:00,14:30-18:00(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7-3521611 |
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雍熙街道办事处农贸社区农贸街 邮政编码:553300 |
(一)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和评估。编制全县森林经营规划(方案)并指导实施。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开展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县造林绿化和草地建设的指导性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退耕(牧)还林还草、全民义务植树、城乡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城市、森林公园建设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监督林地管理工作。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国有森林资源。指导天然林保护工作。监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工作,管理草原开发利用。监督管理湿地生态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石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石漠化调查,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监督管理石漠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监督管理古树大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七)制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指导林木种质资源库建设。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九)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治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十)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管,指导全县林业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资金以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各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和草原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二)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对外合作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林业和草原科研、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县农村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市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