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红花岗区金鼎山镇人民政府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负责辖区党的建设、宣传、政法、统一战线和社会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落...
机构信息
地区: 红花岗区
分类: 政府机构 > 人民政府
标签: 红花岗区,镇政府
网址: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 9:00-17:00(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电话: 0851-28955006 传真电话:28955009
地址: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金鼎山镇牛蹄新街201号, 邮编:563000
详细介绍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负责辖区党的建设、宣传、政法、统一战线和社会工作;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

三、领导辖区群团组织和其他基层各类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四、维护辖区安全稳定,负责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网格化服务管理,负责辖区法治建设和信访等工作;依法开展辖区消防安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

五、组织实施辖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落实教育体育、科技、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辖区国防动员、征兵、民兵等相关工作。

六、制定辖区经济和社会高质量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工业、商业、服务业、大数据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辖区相关统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辖区城镇管理工作,落实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 、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八、负责辖区党务政务服务相关工作,健全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推进集中审批服务。

九、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等工作。

十、负责辖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务等工作。

十一、动员社会参与,组织开展公益服务,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十二、组织实施法律法规明确的以及依法委托或交由镇承接的行政执法权限;负责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其他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领导、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辖区各机构工作。

十四、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党委、政府作出的决议、决定、命令规定的其他职责。

主要负责人:樊琨

机构地图
办事大厅
遵义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遵义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查看详细信息)
办事机构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