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红花岗区 |
分类: | 政府机构 > 数据资源局 |
标签: | 红花岗区,大数据局 |
网址: | 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
工作时间: | 9:00-17: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
电话: | 0851-28436879 |
地址: | 遵义市红花岗区剑江路社保大楼十楼, 邮政编码:563000 |
遵义市红花岗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大数据(数字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大数据(数字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定全区大数据、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同推动数字政府规划建设和共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促进大数据与政务服务融合应用。
(三)协调推进全区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协调数据流通交易促进工作,引导数据交易发展。
(四)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推动信息资源跨行业跨部门互联互通。
(五)协调推动全区数字经济发展,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六)负责提出区级大数据领域投资规模,提出本级大数据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的建议。
(七)组织拟定区级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规划,协调推进有关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八)履行相应数据安全职责,统筹推进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工作。
(九)承担大数据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和指导相关企业参与重大交流合作,开展区域化合作,指导大数据领域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十)负责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相关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全区大数据人才建设有关工作。
(十一)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