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 清镇市 |
分类: | 政府机构 > 卫健局 |
标签: | 清镇市,卫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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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851-82522525 |
地址: | 贵州省清镇市百花新城御水名都(原办证大厅)4楼(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51400 |
清镇市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贵阳市委和市委关于卫生健康及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执行卫生健康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落实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承担艾滋病防治工作;负责落实有关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等工作;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宣传食品安全地方性标准、国民营养计划等工作。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给予指导、解答。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
(六)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落实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承担政府办医职能,行使公立医院举办权、发展权、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收益权等,审议公立医院章程、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收支预算等;组织实施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
(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机制。
(八)负责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力度,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负责社会办医疗机构规划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负责本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市爱国卫生相关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二)提出加强全市医院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十三)负责中医药事业发展工作,促进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
(十四)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做好军民融合、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责调整。
将市科技局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划入市卫生健康局。市卫生健康局的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等职责划入市民政局。
(十八)机构设置调整
1.将设在市卫生健康局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市民政局。
2.市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基层卫生健康科(老龄健康科)不再加挂老龄健康科牌子,不再承担老龄工作相关职责。
(十九)职能转变。
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清镇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乡镇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统筹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人口影响评估,完善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贯彻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的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药典,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3.与市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