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卫生健康局
单位简称:市卫生健康局
单位地址:贵州省清镇市百花新城御水名都(原办证大厅)4楼(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551400
联系电话:0851-82522525(传真号)
电子邮箱:qingzhenweishengju@126.com
办公时间:0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颜金泉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一)科室负责同志:王春兰 联系方式:0851-82522525
(二)科室职责: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政务公开、后勤服务工作;牵头综合目标管理工作;承担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好军民融合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预算管理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纳入机关统一财务管理单位的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二、科技教育科(人事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张梨瑶 联系方式:0851-82577471
(二)科室职责:拟订卫生健康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医学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科研、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科研基地建设;负责重点学科建设,参与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贯彻实施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规划。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对外宣传、援外工作、东西部协作工作,组织实施国际援助项目。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负责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公开招考招聘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王燕玲 联系方式:0851-82577498
(二)科室职责:执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承担社会办医疗机构规划和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医疗机构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和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制度,监督指导全市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工作;负责执业医师定期考核及医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药物政策;依法负责精麻药品的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禁毒工作。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工作;提出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指导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疫苗)电子监管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本药物目录;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并执行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拟订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规划;承担中医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中医医疗机构、人员、中医技术准入制度;指导中医药临床教学、中医药师承教育;组织协调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基础研究及临床运用研究,指导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技术开发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承担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监督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刘林 联系方式:0851-82577495
(二)科室职责: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等工作;承担卫生健康重点问题调研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指导落实执法责任制;牵头处理医患纠纷、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组织实施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完善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计生服务监督检查;承担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和资质认定等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宣传食品安全标准、国民营养计划等工作;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给予指导、解答;组织实施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法规、标准和规章;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承担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职业病防治监督执法。负责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由本单位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批和批件、证书的统一发放等工作;负责协调、管理、督办各业务科室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后台支持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考核本单位进驻“政务大厅窗口”的行政审批工作。
五、基层卫生健康科(老龄健康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罗林 联系方式:0851-82577476
(二)科室职责:执行基层卫生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推进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牵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六、规划信息科(爱国卫生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张业梅 联系方式:0851-82621105
(二)科室职责: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工作,编制并实施区域卫生健康规划,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的重要指标和基础数据的调查统计工作;参与全市电子病历、居民健康档案和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等工作;牵头做好卫生健康项目建设规划及项目建设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数据铁笼工作;承担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人口家庭发展科(妇幼卫生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王丽 联系方式:0851-82577455
(二)科室职责: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执行妇幼健康政策、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管理等工作;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贯彻执行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节育技术推广使用的规章。
八、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科)
(一)科室负责同志:周明琴 联系方式:0851-82577557
(二)科室职责: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负责落实有关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工作。拟订全市防治艾滋病的规划和措施,承担艾滋病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承担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拟订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制定应急措施,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配合相关部门发布或报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承担重要会议和大型重要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