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政务服务网入口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黑龙江省政府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服务信息
地区: 加格达奇区
分类: 办事大厅 > 企业办事
所属行业: 综合
办理流程

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行署营商局全面加强政务服务管理,鼓励办事群众“零接触式”办理业务有力保障疫情防控、民生服务“两不误”。
行署营商局着力提高“一网通办”能力,积极引导申请人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办”“掌上办”,通过指导全区政务服务部门加速提高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倡在特殊时期采取特别工作方法,开展了“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充分利用“政务服务网”、“政务通”、“手机APP”和各部门的业务专网,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在线政务服务。
在大部分事项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的同时,仍然有一些业务需要在线下办理,行署营商局鼓励办事群众“零接触式”办理业务。在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设置“零接触式”渠道,实行“不见面审批”,通过“电话预约”“网上预约”办事的人员必须接受测温、登记和消毒后进入办事区域,联系大厅工作人员,把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放到专门的“材料递交处”,然后由大厅工作人员统一收走办理,经办理完成后,大厅通知办事群众取回办理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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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黑龙江省政府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跑一次”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的通知》、《黑龙江省开展“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跑一次”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黑龙江省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方案》要求,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推动线上线下有效融合,促进营商环境明显改善,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改革与法治辩证统一,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以更高效的监管促进更好的简政放权和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推进政务服务减环节、减证明、减时间、减跑动次数,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一网),线下“只进一扇门”(一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一次),让林区企业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

    二、主要目标

    实施范围包括地林直、中省直各单位,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承担行政职能或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团体,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

    (一)“一网通办”方面:2018年底地、县(市)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50%;2019年底地、县(市)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

    (二)“只进一扇门”方面:2018年底地、县(市)区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比例不低于70%,5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2019年底,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70%以上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

    (三)“最多跑一次”方面:2018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30%以上,地、县(市)区级3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2019年底企业和群众到政府办事提供的材料减少60%以上,地、县(市)区级10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三、工作任务

    (一)整合线上资源,推进线上“一网通办”。

    1.规范线上服务行为。地、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平台按照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及全省统一技术规范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加快实现地、县(市)区两级“互联网+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统一受理、统一反馈、统一监督,建成纵横全覆盖、事项全口径、内容全方位、服务全渠道的全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打造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

    2.扩大线上服务范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原则上地、县(市)区两级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

    3.拓宽线上服务措施。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建设管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提供移动端服务。鼓励开展第三方便民服务应用。2018年底前,完成地、县(市)区两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申报端APP系统建设,提高基层相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

    (二)集成线下资源,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

    1.规范综合性实体大厅。各县(市)区要设置综合性实体大厅,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外,原则上不再保留各级政府部门单独设立的服务大厅。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庄(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推行政务服务集中办理, 把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及交易、社保等高频事项纳入实体大厅办理。加快推进垂直管理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大厅。打破地域限制,实行跨部门、跨层级审批,推进地区与加格达奇区联办综合性实体大厅模式,实现“多门”变“一门”。同时,根据办理事项领域、办理流程关联度、办理件数多少等,优化窗口布局,划分不同功能区。

    2.加强窗口部门管理。按照《黑龙江省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参照标准,配置窗口评价系统,加强大厅软硬件建设。推进邮政快递等便民服务进驻,完善便民服务设施,改善办事环境。统一窗口工作人员服装(除行业服装外)。细化窗口服务标准,加强窗口服务行为监管,强化考核、评价及结果运用。探索“5+X”工作日模式,通过网上预约、工作人员轮休,提供错时、延时和节假日服务。

    3.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在综合性实体大厅设置综合服务窗口,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代办政务服务网上审批平台的申请业务以及综合性实体大厅相关业务。加快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企业和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只进一扇门”。

    (三)树立便民理念,推进“最多跑一次”。

    1.优化再造服务流程。依据《全区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工作方案》,优化再造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梳理事项数据信息,完成平台录入,完善办事指南,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现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标准。2018年10月底前,梳理并向社会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2.精减材料精减环节。整合涉及多部门事项的共性材料,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多业务申请表信息复用,通过“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后续反复使用,减少重复填写和重复提交。2018年10月底前县(市)区要梳理并公布至少30项“最多跑一次” 高频事项清单,同时报送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暂时无法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要减少见面环节。

    3.推进证明事项清理。推进审批服务联审联办业务,清理各种无谓证明,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依托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以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为基础,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2018年9月底前向社会公布证明事项清单。

    4.打造便民服务总客服。在现有受理全区企业、群众办事咨询、社会救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工作模式基础上,利用12345热线平台现有成熟技术,逐步将除110、119、120、122等报警和紧急救助热线以外的公共服务热线纳入平台统一受理,一号响应群众诉求。各地、各部门原有对外办公热线,原则上不再保留,原单位自行取消或改作他用。“12”开头的地区所属短号码热线,号码继续保留,线路及人员整体并入热线。“12”开头的中省直部门热线,继续保留在原单位或视情况进行技术整合。

    (四)数据共享交换,推进“互联网一体化”。

    1.构建数据共享平台。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构建全区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平台共享体系,建立数据共享授权机制、限期反馈机制。遵循“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动态更新”原则,持续完善数据资源目录和共享责任清单,动态更新政务数据资源,扩大共享覆盖面。

    2.实施系统改造对接。按照谁建设系统、谁负责对接的原则,加快改造自有的跨层级垂直业务信息系统,并与各级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数据互联互通,减少在不同系统中重复录入,提高基层窗口工作效率。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改造对接的,不审批新项目,不拨付运维经费。原则上不再批准单个部门建设孤立信息系统。

    3.加强共享信息管理。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共享,依托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推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依法加强隐私等信息保护,提高各级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和安全审查,强化应急预案管理,做好数据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总体牵头部门。地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总体牵头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总结推广哈尔滨市试点经验,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和督查各地、各部门工作的推进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地改革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的指导、审核和监督。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相关工作。

    (二)重点领域部门。

    1.地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完善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进一步整合公共服务热线资源,加强平台受理和部门监管执法的衔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理顺工作体制,配齐管理人员、接线人员,提升运行效能。

    2.行署发改委负责协调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全面应用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按照省统一部署要求,联合开展并联审批工作,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最多跑一次”。

    3.行署公安局负责户籍办理、出入境证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便民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

    4.行署财政局负责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系统功能并接入政务服务网,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收缴体系。依法依规大力支持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

    5.行署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推进不动产登记领域“最多跑一次”工作。由公安、民政、工商、住房公积金等部门配合,配备必要的硬件设施,开发相应共享介入软件。做到网上能查询办理、数据可实时共享,实现不动产交易、登记和税费收缴“一站式”服务。

    6.行署住建局负责牵头推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勘验、联合测绘的会商制度,明确联办部门,确定联办程序,会同相关部门实现建设工程审批“最多跑一次”。

    7.行署工商局负责牵头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动态调整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明确联办部门,确定联办程序。扎实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工作,大力推行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发放和应用,为企业办事提供更加便捷服务。全区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在2019年6月底以前,由目前平均20个工作日减至8.5个工作日。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9中旬,对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进行部署,组织各地、各部门对标先进,学习借鉴哈尔滨市工作经验,迅速启动相关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9月下旬,制定本地、本部门贯彻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推进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梳理并集中公布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

    (三)督查推进阶段。2018年10月,开展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各地、各部门工作部署安排和进展情况,查找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责任落实,推动各地、各部门工作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1月至2019年12月,各地、各部门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公开“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结合事项清单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工作标准和办事指南,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巩固深化工作成效。

    六、保障措施

    (一)理顺工作体制。成立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重点领域部门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行政服务中心。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结合全区机构改革,从法制、编制角度赋予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相应职能,增加工作人员,促进依法行政,形成分工明确、协调有力、同步推进的运转机制。各县(市)区要明确专门行政机构负责牵头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

    (二)形成推进合力。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要作为第一责任人,细化工作目标,制定任务清单,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链条,根据职责分工主动做好上下对接和协调配合,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加大财政财务支持力度,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推动平台资源整合和多方利用,避免分散建设、重复投资。

    (三)强化督查检查。将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建设、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加大考核权重。列入全区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定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定期公开通报工作进展。加强舆论引导,抓出、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对进展快、成效好的单位开展试点示范,交流、研讨及分享经验做法。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滞后的行为,严肃问责相关单位及责任人。

    (四)加强人才保障。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教育培训内容体系,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政务服务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有效提高业务素质、服务水平和一体化平台操作能力,定期检查培训情况。招揽吸纳专业人才,建设一支力量充足的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复合型人才队伍,保障工作推进的力度和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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