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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宏观经济政策。拟订县与乡镇、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宣传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三)负责管理全县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县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组织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监督管理政府采购工作。
(六)执行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政府债务,依法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全县政府外债,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七)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八)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办法。
(九)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十)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并汇总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收取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执行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
(十一)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二)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负责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和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对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十三)按照职责权限和法定程序任免、考核、奖惩监管企业负责人;按照《公司法》和干部管理规定等,任命董事、董事长。按照《监事会条例》等规定,代表县政府向所监管企业委派监事和监事会主席。
(十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监督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使用。
(十五)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市、县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地方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县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县以下各级政府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以下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县区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
3、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管理。县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收缴信息与市财政局及时同享。
2、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财政局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资产配置事项中除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以外的资产项目配置的审批;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投资、处置、变动等事项的审批,组织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的收缴和监督管理。负责 拟订办公室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商县财政局同意后,由县直主管部门(单位)按标准执行;负责产权界定、资产清查登记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公及附属用房产权证集中统一管理等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租赁、投资、处置、变动等事项的审核、备案,报国资委审批;接受市财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3、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职责划给县农业农村局;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县国有企业监事会等职责划给县审计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商务局的融资租赁、典当、商业保理监管职责等划入县财政局。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政务和有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和部分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直属单位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来信来访、效能建设工作。负责组织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综合股(税政条法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承担财政信息数据统计工作。研究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研究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住房改革和住房保障资金。牵头修订出台产业扶持政策。贯彻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
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对地方政府授权,牵头组织拟订税额标准等事项,提出减免、退税及税制改革等政策建议。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环保修复、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对口部门发展规划、政策等。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三)预算股(政府采购股、教科文股、行政政法股)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县以下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县级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县对乡镇的转移支付工作。承担县级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拟定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编制县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审核政府采购计划,拨付政府采购资金。统计分析政府采购信息。指导乡镇政府采购工作。
承担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广电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资金和教育资金。监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工作。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承担县直部分行政部门、党派团体、政法、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经费开支和定额标准。负责对所联系部门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四)国库股
负责县级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拟订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办理国库资金的调度和划拨。编制年度决算草案,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和总会计核算。负责涉税信息交流,对涉税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五)经济建设股
承担发展改革、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工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县级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执行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业务。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拟订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制度,承担相关管理工作。
(六)农业财务股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负责指导全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拟定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和配套举措办法。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有关工作。
(七)社会保障股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老干部、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和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县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监督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县级社保基金保值增值管理等办法。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基金)的监督管理。
(八)党建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负责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工作,指导局机关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建设工作;承担全县财政系统干部培训、人事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人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参与效能建设;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九)监督评价股(会计股)
拟订全县财政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承担财税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和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全县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承担财政内部控制建设牵头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财政资金绩效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运行监控、评价管理和评价结果运用等,组织指导县级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县、乡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
(十)资产管理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企业资产管理股、经营预算与考核股、国企党建办公室、综合稽查办公室)
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审核资产配置,按规定审核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出租、出借国有资产等事项。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监督管理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指导乡镇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工作,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办法,审核和汇总编制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承担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工作。
研究制定县属监管企业改革政策,指导和推进监管企业改革工作;组织协调县属监管企业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解散、关闭、破产及债转股工作;指导监管企业融资担保及上市公司再融资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产权管理工作。
负责县属企业经济运行的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县属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及专项审计工作;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综合考核企业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指导和推进县属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县属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县属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县属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县属监管企业信访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县属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
审核县属监管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分类处置和督办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需要县属监管企业整改的问题,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负责县属监管企业重大投资事项的审核、评价工作;负责县属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县属监管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法律顾问工作。
(十一)县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县有关民生工作以及民生工程项目推进与实施协调的具体工作。
(十二)政府债务管理股
提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议,落实全县政府债务管理的改革措施。负责全县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管理等,承担县级政府债务具体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政府债务管理工作。配合省财政厅开展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等有关工作。办理外国政府贷(赠)款等工作,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
(十三)金融股(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金融工作政策规划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金融行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宏观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行业发展的建议,协调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负责全县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县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管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承担地方金融监管有关考核评估、监督问责等具体工作。负责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非法集资等工作,配合推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县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与发展,协调推进企业上市和重组、兼并、再融资工作。协助做好金融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业绩评价等有关管理工作。
三、单位负责人
党组书记、局长 陆兴富
四、办公地点
安徽省当涂县姑孰镇振兴中路57号 邮编:243100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55-6711471
七、领导成员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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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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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兴富 |
党组书记、局长 |
0555-6756155 |
|
程立浦 |
总会计师 |
0555-6715682 |
|
李齐花 |
工会主席 |
0555-6736272 |
|
吴 刚 |
副局长 |
0555-6712547 |
|
许 婕 |
副局长 |
0555-6722800 |
咨询电话:0555-8880518 传真:0555-8880528
办公地址:马鞍山市花雨路3号 邮编:24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当涂县财政局综合股(税政条法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股)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承担财政信息数据统计工作。研究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研究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当涂县财政局预算股(政府采购股、教科文股、行政政法股) 承担县直部分行政部门、党派团体、政法、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经费开支和定额标准。负责对所联系部门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
当涂县财政局办公室(信息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政务和有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当涂县财政局农村财务管理局(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拟定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和配套举措办法。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有关工作。
当涂县财政局政府债务管理股提出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议,落实全县政府债务管理的改革措施。负责全县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管理等,承担县级政府债务具体管理工作,指导乡镇政府债务管理工作。
当涂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审核确定预算单位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管理和使用财政资金有关账户;管理预算单位支付信息,受理预算单位查询有关支付住处负责管理各项财政资金,
当涂县财政局监督评价股(会计股)拟订全县财政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承担财税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和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承担监督检查全县会计信息质量有关工作。承担财政内部控制建设牵头工作。
当涂县财政局资产管理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企业资产管理股、经营预算与考核股、国企党建办公室、综合稽查办公室)负责县属监管企业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检查县属监管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县属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县属监管企业信访工作;
当涂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老干部、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
当涂县财政局党建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负责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工作,指导局机关的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建设工作;承担全县财政系统干部培训、人事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人才建设工作;
当涂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执行全国统一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承担地方金融企业的财务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业务。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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