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事业发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有关政策、标准,组织研究全县行政区划总体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确定、公布行政区划代码,按规定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地名工作,负责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
(五)拟订全县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六)拟订全县殡葬管理政策措施、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县建设经营性公墓、城区建设公益性公墓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县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和设立殡葬服务站、骨灰堂审批工作。
(七)拟订全县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八)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股)。综合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处理、会务、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宣传、督查督办、综合性文件材料起草和组织办理议案提案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督促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协调工作;承担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科技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财务管理措施和办法,指导和监督各级财政下达安排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使用和民政物资、基建项目等计划的落实情况;拟订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县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工作。拟订全县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县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党建有关工作。
(二)社会救助股(慈善事业促进股)。拟订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临时救助工作;提出各级财政下达安排的有关救助资金分配建议;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六十年代精减老职工救济工作。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全县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
(三)社会事务股(儿童福利股、区划地名股)。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相关政策措施、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发展,参与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协调县域范围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全县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规定,负责乡镇行政区划的调整、设立、变更、撤销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协助调处工作,向政府提供仲裁建议;负责县内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编制全县行政区划图和地名图;负责地名文化建设工作。
(四)老龄工作股(养老服务股)。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县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县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发展银发经济的推进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局党建工作,设立局党建办,由张健同志负责,汪远久同志配合。
三、单位负责人
局长 尹玲玲
四、办公地点
当涂县黄池路259号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55—6798261
传真:0555—6798262
邮编:243100
邮箱:mzjbgs@dangtu.gov.cn
网址:https://www.dangtu.gov.cn/xxgk/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7a3df762c262ea9a00aadb5&type=bumen
七、领导成员及联系方式
| 姓 名 | 职 务 | 办公电话 |
| 尹玲玲 | 党组书记、局长 | 0555-6798255 |
| 许正峰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555-6798257 |
| 夏宝贤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0555-6798258 |
| 陶震 | 党组成员 | 0555-6798268 |
| 徐健 | 党组成员 | 0555-6798331 |
咨询电话:0555-8368801,传真:0555-8368981,
办公地址:马鞍山市花山路8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当涂县民政局社会救助股(慈善事业促进股)提出各级财政下达安排的有关救助资金分配建议;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指导六十年代精减老职工救济工作。拟订全县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当涂县民政局老龄工作股(养老服务股)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指导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福利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
当涂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儿童福利股、区划地名股)向政府提供仲裁建议;负责县内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有关工作;编制全县行政区划图和地名图;负责地名文化建设工作。
当涂县民政局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股)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督促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协调工作;承担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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