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烟草专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市局(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市局(公司)各项工作部署,确保工作计划的实现和工作目标的完成。
2、负责卷烟零售市场的日常监管和净化工作,加强市场监管,充分发挥政法烟草联合打假机制和烟草市场行政执法联席会议机制职能,保持打假打私的高压态势,组织对假、私、非等非法经营卷烟行为的查处,稳步提升市场“两率”水平,不断提高市场控制能力。
3、负责县区烟草行政执法案件的处理,办理案件的移交,罚没物品的保管。
4、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执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开展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及年检工作,并依法实施日常管理。
5、建立健全专卖内部监管机制,根据国烟专[2011]49号文件要求,组织落实内部监管工作。
6、推进县级局行政执法主体和基层队所标准化建设,强化岗位教育培训,明确队伍工作职能,推进岗位技能鉴定,增强员工敬业精神、职业操守和岗位技能。
7、做好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专卖执法环境。负责卷烟打假进社区(村)指导与协助,组织抓好社区(村)卷烟市场净化工作。
8、积极协调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长期协作的工作关系,同时做好党务工作。
9、加强内部管理,强化督查考核;加强预算管理,合理开支经费;加强企业文化和质量体系建设,推动企业文化落地,提升企业运行质量;高效运行标准体系,做好安全维稳工作。
10、完成各项临时性、专项性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负责贯彻落实市局(公司)及县局的各项决策、部署,发挥管理、协调职能,做好县局后勤保障工作;
2、负责接收市局、地方政府的各类文件,做好上传下达和整理归档工作;
3、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目标管理及绩效评估等工作;
4、负责县局的通讯报道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5、负责县局预算管理和费用执行、节能降耗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6、负责县局政(企)务公开工作、档案管理、会务安排、来人接待工作;
7、负责县局的标准化体系建设和企业文化落地工作;
8、负责县局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和维稳工作;
9、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临时性任务。
(二)专卖监督管理办公室
1、负责组织、协调各队(所)开展卷烟市场专卖监督管理工作;
2、严格执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涉烟案件调查、处理、移送工作,坚持按照“执法程序、执法文书、办案时限、执法尺度”的四个标准化要求,确保案件处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罚得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不断提升办案水平;
3、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马鞍山市卷烟零售点布局规定》的相关规定,负责本辖区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工作,组织开展本地区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审查、办理、发放及档案材料的管理工作,规范许可证管理;
4、以“馨”为主题的企业文化落地工作,增强队伍凝聚力;负责组织开展对全体专卖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律法规、岗位技能宣传培训工作,积极推进专卖管理创新,不断提升专卖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5、加强对辖区内各队(所)专卖管理工作的督查、考核、指导、协调以及安全、质量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对查获的涉烟案件物品进行登记、核对、保管,加强日常监管及审核,确保帐实相符;
7、贯彻省、市局关于加强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开展内部专卖监督管理工作;做好痕迹化管理,落实内部专卖监督各项制度;
8、配合各队(所)做好“卷烟打假进社区(村)”工作;负责向消费者和卷烟经营户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与培训,切实提高卷烟零售户的诚信守法和消费者维权意识;
9、定期汇总上报各类专卖管理报表,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10、协助县、分局领导制订专卖管理的计划、措施、方案等,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客户服务部
1、负责客户关系管理工作。
2、维护客户资料档案,负责零售客户的评价。
3、按照客户分类及服务标准为零售客户提供服务。
4、落实品牌培育,做好品牌的宣传、促销、推广和维护。
5、组织执行卷烟营销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6、按照《质量管理手册》要求,做好对标工作;
7、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四)监察法规办
1、认真贯彻落实县局党组决策决议,在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县局党组(支部)的领导下,积极维护党章、党纪和行政法规,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和实施工作计划;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检查和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政纪教育,不断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提高党员和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的自觉性;
3、检查监督县局(营销部)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局、省局、市局(公司)、县局党组的决定、决议以及遵守行业、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
4、检查县局“三重一大”和各种招投标采购工作,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各项工作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
5、做好信访举报受理、调查工作,调查处理县局基层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按职务权限范围提出处理意见或做出处分决定;
6、保护县局全体党员按党章规定享有的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
7、承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市局(公司)党组(纪检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8、开展以专卖市场状况、卷烟营销服务、行政执法情况、工作效能、客户服务质量等为主的全方位督查考核,定期撰写督查报告;
9、开展三层督查工作,及时汇总、分析三层督查信息;
10、负责对所辖区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规审核;
11、负责县局月度考核工作;
12、按照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要求,负责本部门安全工作。
(五)烟草专卖管理所
1、负责贯彻落实市局(公司)及和县局的各项决策、部署,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市场专卖管理与服务工作;
2、负责辖区卷烟市场的监管,建立“2-1-1”市场监管机制(市场监管打时间差和空间差,组织市场暗访,建立情报网络),保持辖区卷烟市场的稳定;
3、负责辖区内卷烟零售户的证照管理,依据《诚信等级管理规定》,动态鉴别管理和服务对象,实施分类管理,建立完善的卷烟零售户档案;
4、按照“市场监管员月度维护、管理所月度考核、专卖办整体推进”的运行模式,稳步推进辖区卷烟打假进社区(村)工作;
5、做好“诚信守法卷烟经营户(放心店)”的培育和引导、日常维护、监督及年度复评工作;
6、负责辖区内卷烟零售户的培训工作;
7、开展无证户的综合治理和涉烟网络案件的侦破;
8、依照《专卖内部监督管理控制程序》要求,做好辖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
9、按照优秀县级局基层队所建设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基础资料,日常工作痕迹化;
10、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职业技能;
11、定期召开专销联席和信息沟通会议,分析市场动态,共同做好市场基础工作;
12、按照《质量管理手册》要求,做好对标工作;
13、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六)稽查队
1、在局领导下主要协助管理所对辖区内零售户的管理;
2、负责贯彻落实市局(公司)及县局的各项决策、部署;
3、负责对辖区内无证户的控制,使无无证经营户合格率达到省局标准;
4、查处卷烟经营违规违法行为、受理和解决信息举报投诉,加强对片区重点户管理,确保市场净化,完成“基本买不到假烟”的工作任务。
5、负责排查和收集市场制售假冒网络案件信息,办理大要案件的移交;
6、做好涉烟案件调查取证和涉案物品的移交工作;
7、按照优秀县级局基层队所建设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基础资料,日常工作痕迹化;
8、加强依法行政及队伍建设,推进专卖技能鉴定工作;
9、按照《质量管理手册》要求,做好对标工作;
10、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三、办公地点
和县历阳镇陋室西街198号 邮编:238200
四、联系方式
电话:0555-5312333
传真:0555-5312333
邮箱:hxyczhmj@sina.cn
纪检举报邮箱:hxycjjz@qq.com
网址:http://www.hx.gov.cn/xxgk/opennessContent/?branch_id=57a3df762c262ea9a00aad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