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设,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承担由县政府批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承担县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及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做好全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含山县司法局内设政工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合法性审查室(行政执法监督室)、行政复议室、行政应诉室7个股级机构;设立含山县社区矫正局为司法局直属行政机构,股级建制;同时设置环峰、仙踪、昭关、陶厂、林头、铜闸、运漕8个派出机构(司法所)和县法援中心、县公证处2个二级直属事业单位。
(一)政工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及报告的起草和审核;指导、监督全系统指挥中心的规范运行,承担局机关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物质装备等保障工作,负责全系统的服装、警车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舆情分析、监控及处置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
(三)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负责规划和推进实施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指导、监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全县律师行业党建相关工作。
(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五)合法性审查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承担县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办理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以及对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承担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与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负责县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指导全县行政裁决工作。
(六)行政复议室
负责县级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查、调查听证、调解和解等工作;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复议县政府案件的协调、答复等工作;负责全县行政复议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
(七)行政应诉室
负责县政府行政应诉案件的举证答辩、出庭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经复议案件的出庭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全县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
(八)社区矫正管理局(社区矫正大队)
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并承担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依法落实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措施,协调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九)司法所(派出机构)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依法协助(履行)本区域内社区矫正工作。
(十)法律援助中心
依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相关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普及法律援助知识;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法律援助工作。
(十一)公证处
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如公证合同、收养、遗嘱等法律行为,公证学历、出生、亲属关系等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办理保全证据和提存公证等;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除办理公证事务外,公证法律服务的内容还包括: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提出公证建议,担任法律顾问,代办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手续等;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如对招标投标、拍卖、社会性评选活动、公司股东大会等与公众或社会经济生活有密切关系的社会活动进行公证监督,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普及公证法律知识,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
三、办公地点
含山县社保大楼四楼 邮编:238100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五、联系方式
电话:0555-4311189
传真:0555-4311189
六、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赵志华 0555-4311130
七、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分工
|
姓名 |
职务 |
工作分工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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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全民 |
党组书记 |
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 |
0555-4315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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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华 |
局长 |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 |
0555-4311130 |
|
黄善明 |
党组成员、副局长 |
负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安全、扫黄打非、反邪教、反电诈、文明创建与志愿服务、政务服务、政务信息、法治社会建设、平安建设、安置帮教、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四送一服”、关工委和妇联工作; 分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 联系:铜闸司法所、昭关司法所、各法律服务所、各律师事务所和机关支部、律师支部、昭关所支部、老干部支部。 |
0555-4316462 |
|
吴东辉 |
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 |
负责党建、意识形态、组织人事编制、财务装备、纪检监察、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宣传、保密、档案、综合调研、干部教育培训、机关效能、政务公开、乡村振兴、老干部、工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互联网监管、生态环境、招商引资、卫生健康、统战宗教、双拥、综合考核、审计统计、车辆管理调度等服务保障工作; 分管:政工室(联勤指挥中心); 联系:人大、政协、派驻纪检监察组、运漕司法所、清溪司法所。 |
0555-4311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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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支明 |
党组成员 |
负责人民调解、信访维稳、县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日常工作。 |
0555-4316462 |
|
苏传军 |
党组成员、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 |
负责:社区矫正工作、联系扫黑除恶; 分管:社区矫正管理局; 联系:陶厂司法所、仙踪司法所。 |
0555-4316356 |
咨询电话:0555-2426361 传真:0555-2322544
办公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10楼 邮编:243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含山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
含山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室组织办理镇政府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以及对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含山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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