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有关统筹协调工作。
(二)负责全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承担相应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草案起草、审查和市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
(三)审核报送市政府讨论批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四)负责承办申请市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和市政府行政应诉事项。
(五)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
(九)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办公室下设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依法治市办日常事务。
市司法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勤指挥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法治调研与督察科。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论与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的年度督察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
(三)立法科。负责全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承担相应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草案起草、审查和市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
(四)合法性审查科(行政审批科)。审核报送市政府讨论批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
(五)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
(六)行政复议科。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审理等工作。
(七)行政应诉科。负责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的举证答辩、出庭应诉等工作。
(八)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监督科)。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九)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
(十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实施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
(十二)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十三)组织人事科。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人事工作。
(十四)宣传教育科。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
政治部。日常工作由组织人事科和宣传教育科承担。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单位负责人
党委书记、局长 刘则学
四、办公地点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10楼 邮编:243000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六、联系方式
电话:0555-2426361
传真:0555-2322544
马鞍山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及联系方式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 刘则学 | 党委书记、局长 | 0555-2426326 |
| 李险峰 |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 0555-2426339 |
| 武 伟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0555-2426307 |
| 张长来 | 党委委员、副局长 | 0555-2426378 |
| 吴义文 |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 0555-2426321 |
咨询电话:0555-2333005
办公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马鞍山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负责拟订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
马鞍山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行政复议应诉监督科)负责全市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
马鞍山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市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马鞍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规划和推进实施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编制全市司法鉴定和公证名册并公布。
马鞍山市司法局行政应诉科负责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的举证答辩、出庭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经复议案件的出庭应诉工作;负责市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对全市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
马鞍山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
马鞍山市司法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马鞍山市司法局办公室(联勤指挥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及报告的起草和审核。指导、监督全系统指挥中心的规范运行,承担局机关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
马鞍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马鞍山市司法局立法科负责全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立法工作,承担相应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的草案起草、审查和市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
马鞍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法治研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法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支付法律援助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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