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执行国家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确定审计工作重点,负责全区审计工作。
(二)向区委、区政府、市审计局报告和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直接进行下列审计:
1、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区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乡镇人民政府财政决算。
4、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
5、区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受区政府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财政性专项资金(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6、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项目的财务收支、竣工决算和投资效益状况。
7、区人民政府管理的农业、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8、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区审计局组织实施的审计。
(四)提交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根据有关规定,具体承办区本级直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区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组织开展乡镇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六)办理经济大要案件移送和审计查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经济案件。
(七)组织实施对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及审计专业培训;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
(八)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有关规定,负责审计信息上报、披露、审计新闻发布,为经济决策提供依据。
(九)承办上级审计机关授权项目审计。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博望区审计局无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工作地点
博望区博望镇宁博大楼二号楼521(永新路与新314省道交叉口)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五、联系电话
0555-6776845
六、部门负责人及分工
| 姓名
|
职务
|
联系方式
|
分工
|
| 陶学峰
|
局长
|
0555-6776862
|
主持审计局全面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