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区政府会议的筹备安排、会务组织、记录整理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以及不相隶属机关的来文来电。
(三)负责区政府日常公文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负责公文的传递、档案整理和开发利用。
(四)负责区政府政务活动的组织安排,组织或参与筹办全区性的重大活动。
(五)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镇党政办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区政府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分解全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并进行考核,提出奖惩意见。
(六)负责组织办理市人大、市政协和区人大、区政协交给区政府办理的议案和提案。
(七)负责监督检查全区行政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及区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八)协助区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区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办理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协助处理各部门和各地区向区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九)指导、监督全区政府系统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工作,及时做好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负责全区政府信息系统和政府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建设和管理。
(十)负责区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做好行政事务工作及行政接待工作,为区政府领导同志服务。负责管理区政府驻外办事机构。
(十一)统筹全区依法行政的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工作,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建议;负责全区推进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的工作;协助区长办理法制工作事项。
(十二)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检查各乡(镇)、区属各工作部门对上级决策的执行情况;督促区政府议定事项的落实并及时反馈情况;负责各乡(镇)、区属各工作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拟制、分解、调整工作;完成年度目标责任书的报审、制作和签订,草拟我区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意见;负责上级党委政府、区委、区人大要求区政府办理事项的检查督促,对涉及全区范围的重要工作或重大事项,实施专项督查;定期向市政府报送我区主要目标和市级实事目标管理执行情况;办理并回复上级督查部门转至我区的督办件;对各目标责任单位目标任务执行情况开展督查;每年半年和年终对各目标责任单位目标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考核;调查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动态,收集整理经济社会信息,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十三)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具体工作;统筹、协调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工作。
(十四)负责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受区政府委托依法出庭应诉;依法处理国家赔偿事务。
(十五)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工作,为代表、委员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
(十六)密切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积极开展海内外文化、艺术交流促进海外侨胞与我区进行经济合作与科技交流。
(十七)承办区政府和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博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无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三、工作地点
博望区宁博商务大楼(永新路与新314省道交叉口)1号楼3楼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五、联系电话
0555-6776825、6776884(传真)
六、部门负责人及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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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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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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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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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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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 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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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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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5-6776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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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政府办全面工作,主管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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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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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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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5-677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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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主任工作;分管党建(三个以案、综治等)、四送一服、营商环境、保密等工作;协助负责督查督办、目标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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