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区具体规定并组织实施;研究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二)承担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性行业发展规划,编制住宅和城乡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库建设和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开展内审工作。
(三)承担保障全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危旧房改造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廉租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年度住房廉租计划安排并监督实施。
(四)承担指导、规范全区村镇建设的责任。负责村镇工程建设的指导和科技服务;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
(五)承担委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的责任。研究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六)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责任。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七)指导乡镇开展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八)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局机关部门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事务;负责财务、信访、文秘、档案、保密、信息报送、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法治建设、效能建设、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宣传、网络舆情工作;负责收发文管理及督办、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和建议办理、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负责统战、文明创建、爱国卫生、工会、共青团、老干部工作等。
(二)党建办:负责党建、党员队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纪检和党风廉政工作等。
(三)行政审批和质安办:负责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文明施工巡查监管;农村危房整治(乡村振兴);消防审查验收、森林防火;营商环境、质量强区、四送一服;行政审批工作、信用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取;农民工工资管理等;统计工作、建筑业发展等。
(四)建设办:负责城乡建设“四合一”计划制定和项目调度推进工作、城市项目建设工作专班有关工作等。
(五)项目管理办:负责城市更新各项工作;负责项目前期谋划、设计、资金争取工作;负责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负责保障房建设计划、项目申报、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业发展工作;负责招投标、审计、标后巡察工作等。
(六)公用事业管理办:负责燃气行业管理,燃气安全,燃气项目建设;供水行业管理,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节水城市创建等。
(七)房地产和物业管理办: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房地产矛盾协调、维修资金管理、预售资金监管;保障房管理、人才工作;物业行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等。
三、局属事业单位
(八)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负责市政和房建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杆(管)线入地、管网改造等。
(九)市政管理所:负责市政设施维护、城排泵站管理、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河长制管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城市生命线建设管理等;城市防汛排涝工作;数字城管、绿化养护日常督查等。
三、工作地点
博望区新城指挥部(永新路与新314省道交叉口)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五、联系方式
0555-6765045(办公室)
六、部门负责人及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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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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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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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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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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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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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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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5-677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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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区住建局党组全面工作,主持区住建局业务全面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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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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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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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5-6773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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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局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党建办、行政审批和质安办、公用事业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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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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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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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5-677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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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项目管理办、房地产和物业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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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良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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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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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5-677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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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城建委办公室、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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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水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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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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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5-677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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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巡视巡察整改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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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昊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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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管理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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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5-6778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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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房建)、区市政管理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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